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详见附表)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
(二)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专业;
(三)医疗卫生类部分岗位(见附表)2018年、2019年、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时暂不需要提供执业医师证书,聘用后3年内(含试用期)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护理岗位“高校毕业生”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此类考生在1年试用期内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校录取、持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0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8年、2019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四)30周岁及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
(五)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需要和满足用人单位其他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步骤
(一)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http://ydwjw.pzhl.net。报名时间为2020年7月27日9:00至7月31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经短信验证后,认真阅读《报考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须知》,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2020年颍东区公立医院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
(二)报名确认
报考人员报名后,8月1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8月1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8月2日16:00前登录报名网站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8月3日12: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四、统一考试
(一)考试科目和内容
考试科目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专业科目为本专业基础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主要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综合分析等部分。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为2020年8月15日:
上午08:00--09:30专业科目
10:00--11:30公共科目
报考人员可于8月12日至13日从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成绩
上述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考生笔试成绩按公共科目成绩占30%、专业科目成绩占70%合成。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须达到50分方可进入下一个环节,若考生一科无成绩的,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属全日制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还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其中,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此类情形人员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证书。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0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0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
(3)属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按“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还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或退役大学生士兵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同时,按规定办理面试缴费手续,费用一次性收取。
笔试成绩公布后,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本单位招聘岗位数量,10人以上(含10人)岗位按招聘人数的1:1.5进入资格复审,10人以下岗位按招聘人数的1:3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选。
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出现缺额的,在面试前依笔试成绩高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考生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60分(含60分),否则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七、总成绩合成
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确定。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按总成绩高低分顺序递补,总成绩分数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再相同的,按专业科目考试成绩排序。
八、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考察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主要对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九、聘用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网站公示一周。
十、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招聘单位与新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工资待遇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工资待遇由招聘单位支付。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人员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的执业证书的人员,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一、有关事宜
本单位所有招聘公告均在颍东政府网站上公布,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工作主管机关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本《公告》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8-2321228
监督电话:0558-2320060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颍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