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素养。
2.具有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的学历学位、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本次招聘岗位要求应聘者年龄的,计算时间截止为2020年7月1日。招聘岗位要求25周岁及以下为1995年7月1日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为1990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处于刑事处罚期间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二、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应聘人员登录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lanzhou.gov.cn/)、兰州市教育局(http://jyj.lanzhou.gov.cn/)官方网站阅读招聘公告及其附件和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查阅《2020年兰州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校聘用制教师岗位简表》,详细了解有关信息,确定应聘岗位。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人社部发〔2020〕24号)要求,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参加应聘,入职后一年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1.提交报名申请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由应聘人员网上填报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于2020年7月28日至7月30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期间,登录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anzhou.gov.cn/)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时,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登录报名系统内阅读),本人提交的报名申请相关信息及所有材料要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仔细阅读相关岗位资格条件,误报、错报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报考专业参考《2016年甘肃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专业分类参考目录(试行)》所表述专业大类或具体专业。如果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不包含在岗位要求的专业类中或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须由应聘人员毕业院校开具说明,认定所学的专业属于岗位要求的专业类,或认定所学的专业名称虽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同,但课程基本相同,属同一专业,并附本人所学课程成绩单,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供审核。
提交报名信息后,系统自动生成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名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的关键字,请务必牢记。
2.上传照片
提交报名信息后,应聘人员应上传近期标准证件照,红、蓝或白色背景、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小于5MB,大于295*413像素。
3.网上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由报名系统自动对应聘人员报名信息进行审查,审查时间与报名时间同步。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截止2020年7月30日17∶00,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视为报名不成功,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4.报名确认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于2020年7月28日至7月31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期间,登录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报名确认和缴费150元。缴费成功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规定报名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报名信息修改
为确保招聘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名期间,经应聘人员申请仅可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一是应聘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应聘人员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应聘人员申请更改报名信息,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填写《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到教育部门审核、修改。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30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6.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于2020年8月5日上午9:00至8月8日上午9:00期间,登录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lanzhou.gov.cn/)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一)笔试科目
考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含时事政治、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内容),采用闭卷方式,一律用汉语作答。
1.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定于2020年8月8日上午9:00至11:3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携带证件
应聘人员须携带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居民身份证遗失的应聘人员,应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居民身份证。
3.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拟于2020年8月15日前后通过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anzhou.gov.cn/)和兰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lanzhou.gov.cn/)向社会公布。
四、资格复审和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照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资格复审(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复审时间和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参加资格复审时需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提供与本人报名岗位相一致的学历、学位、相应资格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及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单位公章)。留学回国人员须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资格复审时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按规定取消该报考人员考试资格,不退还报名费。
资格复审合格即取得面试资格。面试采取试讲形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一并公布。请登录兰州市教育局(http://jyj.lanzhou.gov.cn/)、兰州市城关区政府(http://www.lzcgq.gov.cn/)、兰州市七里河区政府(http://www.qilihe.gov.cn/)官方网站查询。后续工作由市、区县两级分别组织,请登录相应官方网站及时查看。
应聘人员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五、综合成绩确定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有一项缺考或成绩为零分者,无综合成绩。
六、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照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按有关规定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时须提供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如有异议,须在公布体检结论之日起三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体检者本人自理。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修订标准执行文件执行(在公开招聘体检环节前如出台新的相关文件政策,从其规定)。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或教育部门组织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工作表现等方面进行全面详实的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并在相应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其聘用相关情况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各用人单位依法与所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待遇
聘用制教师正式聘用后纳入整体教师队伍同等管理,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享受在编教师同等工资福利待遇。
十、注意事项
1.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考试的应聘者应在考试前14天申领“健康码”。“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应聘者可参加笔试。“健康码”非绿码的应聘者,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但无发热(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以下称相关症状)的应聘者,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笔试。
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教育部门报告。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2.此次聘用制教师招聘岗位只限于初、中级岗位,不包含高级岗位。
3.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
4.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anzhou.gov.cn/)、兰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lanzhou.gov.cn/)、兰州市城关区政府(http://www.lzcgq.gov.cn/)、兰州市七里河区政府(http://www.qilihe.gov.cn/)是发布本次公开招聘公告、通知等信息的主要网站,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应聘人员应在上述网站及时关注相关公告、公示、通知等有关信息。
5.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对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采取取消、减少、合并招聘计划的办法进行调整。
6.本次招聘考试各环节均不进行递补。
7.准考证是应聘人员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必备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8.应聘人员提交的各项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且符合《公告》中岗位条件,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9.本公告由兰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兰州市教育局:0931-8855425
城关区教育局:0931-8437970、0931-8437971
七里河区教育局:0931-2653231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931-8107814
监督电话:0931-8801413
(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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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甘肃省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专业分类参考目录(试行).doc
兰州市教育局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