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数量、性质及岗位
1、招聘数量:160人
2、岗位性质:合同派遣制教师
3、招聘岗位:具体岗位见《2020年铁西区面向社会招聘合同派遣制教师岗位计划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及身体条件。
3、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要求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具体年龄以报名起始之日计算,即1979年7月23日(含)至2002年7月22日(含)期间出生。
(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
1、具体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详见《2020年铁西区面向社会招聘合同派遣制教师岗位计划信息表》(附件1)。其中,符合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截止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可先行报名及考试,但须在聘用之前取得。报考人员须填报《2020年应届毕业生承诺书》(附件3)。
2、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根据“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要求,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2020届毕业生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报名时提交)待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可先报名再考证,但须提交《“先上岗、后考证”考生个人承诺书》(附件4)。其他人员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3、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2018年1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且尚未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三)不得报考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3、铁西区已招聘的合同派遣制教师不得报考。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
四、招聘工作流程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岗位等信息通过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tiexi.gov.cn/)统一发布。
(二)现场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全部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23日至25日
(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30)
2、报名地点:沈阳市铁西区保工街第二小学(地址:沈阳市铁西区保工南街37号)
3、只允许考生本人使用有效身份证件报考一个岗位组,用代码表示,现场报名审查通过后发放准考证。
4、报名材料:
考生报名时需携带“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网”上下载的《2020年铁西区招聘合同派遣制教师报名表》(附件2)1份及相关承诺书,每名考生还需下载并携带《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附件6)。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并在学信网上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人近期正面一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
5、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和完整,一经提交不得补充和更改。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
(三)考试阶段
考试阶段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
笔试共1个考试科目,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等。笔试全部为客观性试题,应聘人员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满分为100分。
应聘人员需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笔试时间、地点及考场安排,请考生于报名后随时关注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
2、面试
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0分除外)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组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0分除外)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面试以学科评委组为单位进行。面试考核的形式为试讲、答辩,每名考生面试的时间限定在10分钟以内,其中试讲时间7分钟内,答辩时间3分钟内。由评委根据评分标准对考生进行量化评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及试讲题目发布,请随时关注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
3、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
笔试、面试成绩按4:6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确定。如面试成绩也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
(四)岗位确认
拟聘用人员在岗位组内按总成绩排序自主选择并确认就业单位,未在规定时间确认岗位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此产生的空岗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时对师范院校考生身体方面的特殊要求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岗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涉罪信息查询
按照《关于印发<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办法(试行)>的通知》(辽检会字〔2019〕8号)要求,由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入职前涉罪信息查询,因涉罪信息查询不合格产生的空岗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签约
合同派遣制教师与派遣公司签订两年劳动合同(含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含“先上岗、后考证”的在一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取消聘用。两年合同期满自动解聘,根据工作需要继续聘用的,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由学校根据年度考核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由派遣公司办理续聘手续。在劳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对合同派遣制教师进行校际间调配,合同派遣制教师需服从岗位调剂。
五、管理方式及待遇
1、待遇
(1)试用期工资2000元(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后本科每月3100元、研究生每月3200元。
(2)按《劳动合同法》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其中,个人应承担的部分,由本人缴纳。
2、管理方式
实行合同派遣制。用人单位与派遣公司签订《委托派遣协议》,派遣公司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务支持和保障,负责合同派遣制教师的合同管理、工资发放、代缴“五险一金”,以及处理劳务纠纷等。
六、其他事项
1、凡在报名、笔试、面试考前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考生,按沈阳市有关疫情防控规定进行处理,具体要求详见《考生疫情防控事项须知》(附件5)。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公示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并及时关注相关网站的公告信息,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招聘环节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4、本公告由铁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铁西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七、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25128251
监督电话:25128237
电话咨询时段: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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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西区教育局
202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