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村级动物防疫员36名(男性27名,女性9名)。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金乡县户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思想品德好,服从组织领导。
(三)身体健康,热爱畜牧兽医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具有动物防疫工作实际操作能力。
(四)年龄满18周岁,男性45周岁以下(出生日期2002年8月至1975年8月),女性35周岁以下(出生日期2002年8月至1985年8月),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原有农村应急性动物防疫员报考的,学历为高中以上。
(五)在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正在从事动物检疫、屠宰稽查、畜牧兽医等相关工作6年以上的临时工作人员,表现良好的,根据自愿原则,可直接转入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有违法犯罪劣迹或受过刑事处罚的;正被纪检、司法、监察机关立案查处的;参加过非法宗教和邪教组织活动的;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三、加分因素
1.具有畜牧兽医相关专业中专学历的,综合成绩加2分;畜牧兽医相关专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综合成绩加3分。畜牧兽医相关专业为畜牧(动物科学)、饲料与动物营养、特种动物养殖、兽医(动物医学)、兽医医药、动物防疫与检疫、兽药生产与营销、宠物养护与疫病防治、实验动物养殖等专业。
2.具备畜牧兽医有效的相关资格证书,每个证书综合成绩加1分。
3.在2020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中取得考核“优秀”档次的原有农村应急性动物防疫员,综合成绩加2分。
以上加分因素可累加,最高不超过5分。
四、主要工作职责
主要承担镇街基层畜牧兽医法律法规宣传、动物强制免疫注射、畜禽标识加挂、免疫及养殖档案建立、动物疫情报告、畜禽养殖统计和信息化基层数据维护等公益性任务;协助做好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动物诊疗、投入品及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辅助实施养殖场、屠宰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监管,开展养殖业政策性保险的协保理赔;配合监测采样、疫情调查和扑灭,指导养殖场户做好病死畜禽、毛皮动物胴体无害化处理及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参与基层畜牧兽医站技术推广和服务等工作。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30日至8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
2.报名地点:金乡县智慧产业园五楼(金乡县崇胜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3.报名方式及要求: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携带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反正面在一张A4纸上);相关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大专以上学历需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自行打印);户口本原件及户主页、索引页、本人页复印件各1份;原农村应急性动物防疫员须持所在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提供的有效证明;近期2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符合加分报考人员提交加分证明材料;提交《金乡县村级动物防疫员公开招聘报名表》一式3份(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金乡县崇胜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金乡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把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证件、证书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查核后原件退还应聘者,复印件恕不退还。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提交材料与《金乡县村级动物防疫员公开招聘报名表》不一致的,有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隐瞒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及应聘资格。
(三)考试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录用四个环节。
1、笔试。
(1)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和地点在金乡县政府网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畜牧兽医专业知识、动物疫病防控知识、《动物防疫法》等畜牧兽医法律法规、公共基础知识以及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全市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济政办字〔2019〕54号)相关内容,总分100分。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如报名人数不足聘用人员1.5倍,则全部进入面试。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
(1)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防疫知识、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素质,满分100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每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时间为8分钟。
(2)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在金乡县政府网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加分因素。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果笔试成绩仍相同,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政审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四)体检和政审
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规定组织实施,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政审主要考察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体检、政审资格或体检、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成绩高低依次选择聘用岗位(服务所在镇街),不满意所选岗位而弃权的,根据成绩依次递补人员选择岗位。所有录用人员由金乡县崇胜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相应岗位工作。服务年限不低于3年,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合同;每年年底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合同。合同期满,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受聘人员的表现和本人意愿确定是否续签合同。
六、待遇
聘用基本待遇:基本工资执行标准不低于山东省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受聘人员的食宿、交通工具等费用由个人解决。
七、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违纪舞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公告由金乡县崇胜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金乡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8726633、8725139
点击下载>>>
金乡县崇胜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金乡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2020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