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此次招聘工作人员1名(行政辅助岗位),负责工业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责任心强,有大局意识,任劳任怨,乐于奉献。
(二)年龄要求:22—35周岁。
(三)学历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经济学专业,有较强文字功底,熟悉常用办公软件操作,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沟通协调能力,有工业企业管理工作经验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四)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岗位要求;
(五)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应聘:
1.正在受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的;
3.受过刑事处罚和治安管理处罚的;
4.违反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处理决定履行完毕不满七年的。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8月3日—8月10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30—17∶30;
报名地点:悦宾路1号青秀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17楼1708室;
报名咨询电话:0771-5826200;
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原件,留复印件);
2.近期一寸免冠白底照片2张;
3.个人简历1份;
4.《青秀区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公开招聘外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后)一式两份。
(二)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考试内容: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和业务处理能力。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选拔资格的,须在面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提出,并按照面试结果排名依次替补。
(五)体检: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可在南宁市三甲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聘用: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青秀区政务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与外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首次签订合同年限为三年,期满后按照城区批复再行考核签订。
五、福利待遇
工资待遇参照城区相关文件执行,工资:28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1960元/月;根据用人单位评定等次发放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标准为840元/月。用人单位依法为聘用人员办理“五险一金”,不包含个人缴纳部分。
六、其他
本简章如有不清楚之处,解释权归青秀区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有意应聘者请携带报名要求材料(报名表可登录南宁市青秀区政务信息网站查询下载,网址:http://www.qingxiu.gov.cn/——通知公告栏,自行下载并填写)交到报名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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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青秀区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
2020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