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计划数为207名。其中,普通高中教师25名,杨山实验中学教师10名,职业中专教师及专业人员10名,其他学校初中教师39名,小学教师99名,财会人员10名,卫生保健人员4名,幼儿教师10名。具体岗位名称、数量详见条件《衡东县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职数表》(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年龄要求
①幼儿园教师年龄在30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②部分边远村校教师年龄在40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③其他教师及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在35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学历要求
1.高中教师、杨山实验中学和职业中专学校教师
高中音乐和职业中专体育教师学历要求:普通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应往届毕业生,或"双一流建设"师范院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学历师范类应往届毕业生,或其他师范院校及综合性大学师范院系普通全日制本科学历师范类应往届优秀毕业生,或音体舞专业院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优秀毕业生,或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优秀毕业生(仅限体育岗位),或具有省级及以上重大音体舞比赛(含大学生运动会、大学生体育比赛、普通高校音乐舞蹈本科专业"三独"比赛、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奖经历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其中体育比赛获奖者须为国家级比赛获奖者或省级比赛集体项目(限篮球、排球、足球)前3名、个人项目前6名。
其他岗位教师学历要求:普通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应往届毕业生,或师范院校及综合性大学师范院系普通全日制本科学历师范类应往届毕业生。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以上所指"优秀毕业生"需具备以下条件其一:国家、省级政府奖学金获得者;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省级及以上普通高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获得者;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党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大学期间获得1次校级学年度三等及以上综合奖学金。上述条件中赛事须为省级及以上党委、政府主办、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共同主办;奖项须为党委、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
职业中专学校专业人员(机器人、烹饪、汽车维修、计算机等岗位专业人员)
教育部评估合格的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基地院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或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其中烹饪和汽车维修岗位学历要求放宽到高职以上学历。
其他学校初中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小学教师: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幼儿园教师: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
财会人员: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卫生保健人员: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专业及教师资格要求
1.高中教师: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一致,须取得高中及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且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的任教学科一致(具体专业要求见附件2)。
2.职业中专学校教师和专业人员: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一致,其中体育教师须取得高中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书,且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的任教学科一致(具体专业要求见附件2)。
3.杨山实验中学教师: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一致,须取得初中及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且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的任教学科一致(具体专业要求见附件2)。
4.其他学校初中教师:报考体育教师岗位的,所学专业须与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一致(具体专业要求见附件2)。报考其他岗位的,须取得初中及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上的任教学科或学历证上的所属专业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一致。
5.小学教师:报考英语、体育、音乐、信息技术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上的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任教学科一致或与所属专业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一致。报考其他学科的,专业不限,须取得小学及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
6.幼儿园教师:学前教育专业,须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7.财会人员: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一致(具体专业要求见附件2)。
8.卫生保健人员: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一致(具体专业要求见附件2)。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7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精神,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以报考有教师资格证书要求的招聘岗位,但聘用后在试用期1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其他社会人员具备2020年春季批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须提供教师资格认定部门的受理凭证,但在正式聘用时须提供相应及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在编在岗人员;
6.衡东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特岗教师;
7.衡东县教师辞职未满3年人员;
8.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0届毕业生;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初审、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衡东县党政门户网上发布招聘公告,发布公告时间:8月3日—11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10日-8月14日。
2.报名地点:衡东县教育局202、207、209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分学校分岗位类别报名的方式进行。
4.资格初审:在报名期间,对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进入资格复审和考察阶段时,还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有效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衡阳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后,可以取消、核减相应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并在衡东县党政门户网进行公告,报考被取消招聘岗位计划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招聘岗位或退还考务费。
5.报名注意事项
①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②"高校毕业生"是指2020届高校毕业生及2018、2019年毕业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③本次招聘专业设置参照《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以上《目录》,未列入所设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人员须认真对照以上《目录》,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毕业学校、专业等信息应与相关证书的信息一致,填写全称)。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6.其他报名要求
①报考人员下载《衡东县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双面打印),并按要求填写好,报名时带到现场确认相关信息。
②1寸近期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
③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面)。
④每人交报名费100元。
⑤毕业证(2020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需提供网上查询证明)。
⑥高校毕业生报考,需填写《高校毕业生未就业承诺书》(承诺书模板见附件4)。
⑦教师资格证(具备2020年春季批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提供教师资格认定部门的受理凭证),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需提供网上查询证明。
⑧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需填写《自觉遵守"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模板见附件5)。
⑨报考人员报名成功后信息不得更改。凡未按规定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提供的材料不实或信息不准确、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虽通过资格初审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考试方式、时间、地点和内容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或面试方式进行。
笔试岗位:报考高中(音乐除外)教师、职业中专学校专业人员、初中教师、小学教师、乡镇幼儿园教师、财会人员、卫生保健人员岗位的,采取笔试方式进行。
面试岗位:报考高中音乐教师岗位和职业中专学校体育教师岗位的,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1.笔试
①笔试满分为100分,语文科考试时长为150分钟,非语文科考试时长为120分钟。考生凭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②领取《准考证》:笔试前2个工作日,考生凭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到衡东县教育局政工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③笔试时间:2020年8月20日
(语文科9:00-11:30;非语文科9:00-11:00)。
④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⑤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委托第三方机构命题制卷,统一标准化闭卷考试,统一规范化阅卷评分。
⑥笔试内容见附件
⑦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分基础知识(或公共知识)成绩和专业知识成绩两部分进行公布。考生可通过衡东县党政门户网查询笔试成绩。自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三天内,需要查分的考生(考生不可委托他人)持《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可到衡东县教育局政工人事股207室申请办理查分手续,逾期不受理。查分范围仅限有无漏评、漏登,计分是否准确等,查分结果统一公布。
2.面试
①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前2个工作日,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到衡东县教育局政工人事股领取《面试通知单》。
②面试时间:2020年8月22日
③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④面试方式、内容及要求见附件
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形式进行。
如果实际参加面试的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面试设置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应聘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
⑤公布成绩
面试成绩将在衡东县党政门户网上公布。
(四)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由衡东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则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根据面试或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对象。笔试成绩相同者,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
成绩和排名情况将在"衡东县党政门户网"进行公示,考生可通过"衡东县党政门户网"查阅。
(五)体检
根据考生笔试或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相同的,按学科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场复检。当日、当场复检只能进行1次,仍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项目,不再择日进行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论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办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除当日、当场复检项目外,复检项目须严格保密。
不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违纪违规被取消聘用资格造成招聘岗位计划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限1次。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资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往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县级卫健部门无违法生育证明。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放弃说明),取消聘用资格,由此造成招聘岗位计划出现空缺时不再递补。
(七)公示
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程序和标准,确定拟聘用人员,在衡东县党政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报市人社局备案,即确定聘用人员,衡东县人社局开具聘用通知书。聘用人员应在15日内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和《衡东县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最低服务期限协议书》,列全额事业编制。此次聘用的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以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录用的时间计算工龄,并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有工作经历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的教师在用人单位工作最低服务年限5年,新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用人单位工作最低服务年限3年。在服务期内,新聘用的教师和工作人员不得办理调动(借调)手续,也不得在同一乡镇内学校之间进行调整。
五、有关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有关的各类举报。
咨询电话:
衡东县教育局政工人事股:0734-5229748
衡东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0734-5231109
监督举报电话:
衡东县纪委监委:0734-5222265
衡东县委组织部:0734-5236281
衡东县委编办:0734-5188516
(二)实行回避制度
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2.招聘单位负责人和参与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过程中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如: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等。
六、其他事项
(一)明确职责,紧密配合,确保各个环节的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格把好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察、择校等关口。
(三)严格按照保密工作的相关规定,认真做好招聘工作各个环节的保密工作,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
(四)所有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纪律。违反有关规定的,将严格依法依纪进行查处。
(五)防疫期间,请考生自觉做好个人卫生防护,严格服从招聘考试现场防疫工作管理。
七、本公告由衡东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衡东县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1.衡东县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职数表
部分学科专业要求一览表
3.衡东县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4.高校毕业生未就业承诺书
5.自觉遵守"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承诺书
衡东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