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
本次共有51个大田县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06名,各单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要求在大田县人事考试网(http://220.162.229.82:5704/dt)【三明市民生平台公共服务网(http://www.smrsms.com)→“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大田】向社会统一公布,详见附件《2020年大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应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职业(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5.截至2020年8月11日,常住户口在我省的人员,福建省内高校的省内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的福建生源2018届、2019届、2020年应届毕业生均视为本省报考者。招聘范围限在“本市”、“本县”的,按以上原则类推确认考生条件;
6.具有适应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身体条件;
7.年龄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即在1974年8月11日至2002年8月11日期间出生)。具体以招聘岗位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党政机关辞退、事业单位辞聘后未满5年的人员;
2.在本县内党政机关辞职、事业单位解聘后未满3年的人员;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明确的回避关系的人员;
6.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尚未履行义务的人员;
7.普通高等院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本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人员、以及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8.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可报考紧缺急需专业的岗位。
(二)具体要求
1.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是指考生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者,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2.本次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0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报考者可以通过大田县人事考试网查询;涉及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参照《专业指导目录》和教育部研究生招生目录进行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研究生报考者学历类别不作要求。报考者应如实(只字不差)填报所学专业,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应与《专业指导目录》中“××类”所列的某一专业一致;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中某一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取得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任一学历(位)报考。报考者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者填报的专业、学历(学位)层次须存在对应关系,并与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学历(学位)层次相匹配,与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学历(学位)层次一致。
3.报考者持有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并能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有学位要求的,应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招聘岗位学历类别要求为“全日制”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中的学历类型应为“普通”,学习形式为“普通全日制”或“全日制”。根据《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不含辅修专业)证书的报考者,其“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应在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fjedu.gov.cn/)上“便捷查询”栏目的“双学位双专业”可查询认证。学历认证材料,应在面试前资格复核时与其他材料一并提交招聘单位审核。
4.招聘岗位要求具备一定年限工作经历的,均以2020年8月11日为截止时间,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报考者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报考者社保缴费凭证、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等),报考者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5.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11日。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面试前资格复核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否则取消面试资格。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取得的时间可延至2020年9月30日;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6.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要求,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要求取得资格证的岗位,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招聘单位与符合“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新聘人员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7.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8.岗位信息表“招聘对象”栏中注明“应届毕业生”是指面向2020届高校毕业生招考的岗位,招聘对象含2018届、2019届离校未就业且将档案在学校保留2年或转入生源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目前无工作单位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2年内的人员。招考岗位中注明“专门岗位”的,专门面向在本县或本县生源参加省、市统一组织实施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和大学生村官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并于2020年9月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招考;服役期满,符合此次招考相关规定的大学生退役士兵。
三、报名时间、方法、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0年8月11日至8月17日。
(二)报名方法: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
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该岗位原则上不开考,该岗位报考者的报名费将如数退还;个别岗位招聘人数较多,而报考者不足1:3比例的,按1:3比例相应减少招聘人数。除个别岗位特殊情况的,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不开考和减少招聘人数的岗位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对外公布。
(三)有关要求
1.招聘岗位查询。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信息详见《2020年大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报考者可登陆大田县人事考试网(http://220.162.229.82:5704/dt)【三明市民生平台公共服务网(http://www.smrsms.com)→“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大田】查询。
2.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报名。报考者应于2020年8月11日8:00至2020年8月17日18:00,登录大田县人事考试网(http://220.162.229.82:5704/dt)的“报名导航”栏目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及时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电子版证件照。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报考者将无法完成报名。报考者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方可报名。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从8月11日8:00起至8月18日18:00止。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的一个工作日内,登陆大田县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如对资格初审有异议,须于8月19日下午18:00前通过大田县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申诉通道”进行申诉。
4.网上缴费。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者,于8月11日上午8:00至8月19日下午20:00前,通过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费80元(报考者须在缴费前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特别提醒:报名系统于2020年8月17日下午18:00关闭,缴费系统于2020年8月19日晚上20:00关闭。报考者务必于8月17日下午18:00前完成报名并于8月19日晚上20:00前完成网上缴费,逾期未完成报名或网上缴费的报考者视为放弃报名。对于报考岗位因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条件而被取消的报考者,银行将于笔试结束后一个月内退还其已缴纳的报名费。
5.网上打印准考证。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完成缴费的报考者,请于2020年8月31日8:00后登录报考网站(http://220.162.229.82:5704/dt),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直至招聘工作结束。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导致无法参加笔试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不退还报名费。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报名时网上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的,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立即作出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报考者进入资格复审等环节,因个人原因想放弃的,须由本人书面提交放弃申明,放弃申明应写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的空白页面并签名,否则记入诚信档案。
2.考生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完整且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3.考生所提供的照片必须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照片应为*.jpg格式,分辨率350dpi左右,规格200KB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单色底、免冠、头像占照片的大部份。上传照片后,可直接在页面上看到上传照片的效果,确定无误后需点击“确认使用本照片并提交”。对模糊不清、网络截图、生活照等各种不符合规定的照片将不予通过审核。
4.考生必须完整、如实地填写报名系统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对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其中:个人简历应从高中(中专)阶段填写起,按照高中(中专)阶段、大学阶段、工作阶段的顺序分阶段填写至今;报考有“其他条件”要求岗位的考生(如工作经历、生源地、职称、执业资格证书等),应在报名系统中的“其他条件”栏中如实填写本人对应的真实情况,未如实填写者将不予通过审核。
5.属特困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及农村“二女计生户”的报考人员可减免有关考务费用。此类考生应先在网上缴纳报名费,再于笔试后的一周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大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减免报名费用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应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特困家庭的考生,应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农村“二女计生户”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计生部门出具的“二女计生户”证明。
四、考试办法
(一)考试方式
1.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公共科目或专业知识)和面试相结合择优聘用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基本素质和能力。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2.紧缺急需专业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形式择优聘用,面试成绩总成绩按100分计算。报考紧缺急需专业岗位的,如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超过1:5的,则需参加正常统一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或《医学基础知识》,按1:3比例进入面试。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各招聘岗位笔试均只考一个科目。笔试科目设置为《综合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为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福建省情等);报考医学类岗位的考生考《医学基础知识》或《护理专业知识》。各岗位的笔试科目在报名系统和《岗位信息表》的“笔试科目”栏中均有标注,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试时间120分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短信、试题及答案等,均与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笔试时间:2020年9月5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考《综合基础知识》;
下午14:30--16:30考《医学基础知识》、《护理专业知识》。
因受疫情影响,若笔试时间有变动,另行通知。
3.笔试地点:笔试考场设在大田县城区,具体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未能提供上述证件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考试。特别提醒: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须同时携带,考生缺任何一证均不得进入考室参加考试。
4.加分办法。根据省市有关规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在笔试结束后为符合享受事业单位招聘笔试加分优惠政策的报考者办理加分手续。符合享受加分政策规定的报考者应在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9月7日至9月11日正常上班时间)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股(大田县均溪镇赤岩路2号福万通大厦8楼)提交相关有效证件,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符合加分的人员名单将在大田县人事考试网公布。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包括:
(1)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参加我省或我市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具体项目包括:“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等。符合享受加分政策规定的人员报考县属事业单位的,笔试卷面成绩加5分。
(2)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符合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享有笔试卷面加分待遇。具体加分标准如下:
曾获得世界体育三大比赛(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第2—6名、亚洲体育三大比赛(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和全运会第2、3名、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冠军的运动员加9分;获得省运动会冠军、全国锦标赛、冠军赛第2、3名、亚洲体育三大比赛(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第4至6名、全国年度最高级别比赛冠军的运动员加7分。退役运动员办理加分手续时,需提供省级体育部门出具的退役运动员文件或相关材料。
服役满13年以上的转业、复员士官加8分;服役满9年至12年的转业、复员士官加6分;服役满6年至8年的复员士官加4分;服役满3年至5年的复员士官加2分;荣立二等功以上转业士官、退役士兵另加3分;荣立三等功退役士兵另加2分;获得优秀士官和优秀士兵荣誉称号的退役士兵另加1分;伤残士兵另加3分;对长期在边防、高原、海岛等艰苦地区以及从事飞行、舰艇工作的退役士兵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3分;入伍前是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毕业生(国家统招)的退役士兵,退役后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5分。服役前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在籍生,退役后复学就读并完成学业毕业的,视为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入伍前是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毕业生(国家统招)的退役士兵”,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加分政策。
以上各项加分可以累计,但最高不得超过10分。
(3)加分不受笔试满分限制,凡已通过享受各类加分政策被录(聘)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报考者,不再享受加分待遇。
5.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可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后在大田县人事考试网(http://220.162.229.82:5704/dt)查询。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的成绩为准。
6.笔试成绩合格线:笔试成绩(即为加分后的成绩)合格线55分。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规定时间内统一组织实施,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分析能力、思维反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履职基本知识和能力等。按照《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1.面试人选的确定:进入面试的考生,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分数线,在合格线以上的人选中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考生为面试人选。面试考生名单确定后,如因考生弃权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人数的,可从达到笔试合格线以上的其他考生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如发现考生采取不正当手段造成1:1比例的,该岗位不组织面试。
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在面试前3天在大田县人事考试网(http://220.162.229.82:5704/dt)上公布,请入围面试的考生及时注意登陆网站查看,在规定时间未到面试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人选资格复核。由大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复核合格的发给《面试通知书》。考生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除考生提供虚假报考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或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徇私舞弊或失职渎职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再将“报考资格不符”作为面试之后该岗位申请递补的理由,以维护资格复核的严肃性。
进入面试的考生资格复核应提供下列材料:
①未就业的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笔试准考证、毕业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需有学信网和学位网的认证材料)、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全日制考生提供)及复印件。
②在职人员报考时应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需有学信网和学位网的认证材料)、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簿、笔试准考证、所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有关证明。
3.面试人选资格复核不合格或弃权的,在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工作在面试资格复核期限内完成。
4.面试合格线。面试合格线为60分。个别岗位进入面试报考者出现1:1比例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1.报考者的总成绩按公共科目《综合基础知识》或《医学基础知识》或《护理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紧缺急需专业的考生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2.同分判定:若2个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成后的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属紧缺急需专业免笔试岗位,面试的成绩相同,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五、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和考核
体检和考核人选按综合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招聘岗位人数与备取人选1:1的比例确定。
1.体检的组织。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2.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部分行业对岗位体检标准有明确规定的,按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3.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精神,取消体检中的乙肝检测项目,各用人单位在体检中,不得要求开展乙肝项目检测。
4.除人社部发〔2012〕65号文件规定“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的情形外,报考者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聘用资格。
5.在职报考者面试资格复核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最迟应于参加体检前提交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有效资料,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6.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部门负责对笔试、面试、体检均合格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核和考察。对考生资格复核,主要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政府人社部门核准聘用前的复核为准。考核可采取谈话、查阅档案、学历(学位)、协审等资格条件验证、调查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在校学习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核材料。考生未配合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核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及聘用资格。考核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执行。
考核不合格以及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的且未履行义务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二)公示和聘用
1.根据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招聘程序从考试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且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后,并在大田县人事考试网(http://220.162.229.82:5704/dt)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2.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应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政策规定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新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3.新聘人员应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聘用登记之日起的一周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4.新招聘人员在本县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必须满5年,其中在招聘单位服务年限(含试用期)必须满3年,服务期满的人员方可申请办理调动。
六、疫情防控要求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参加考试时应下载打印《2020年大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2,以下简称《承诺书》),并如实填写、签名承诺。考试当天须凭准考证、身份证、八闽健康码绿码(自行下载闽政通APP申领)、《承诺书》纸质原件并佩戴口罩经检查后进入考点,否则取消考试资格。考生存在《承诺书》所列情形的,考试报到时应携带考试前7天内核酸检测报告单,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方可进入考点。
七、其他事项
(一)考生在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可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经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综合考虑笔试、面试等情况,决定是否递补。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并办理聘用登记的人员辞聘解聘,不能递补。
(二)报考(020101、020201、020301、020401、020501岗位)的考生,按各岗位笔试、面试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由考生依次选岗(选岗时间另行通知)。报考者在本次招聘中只能报考1个岗位。
(三)大田县人事考试网(http://220.162.229.82:5704/dt)是发布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和与报考者联系的主要渠道,请报考者注意经常登陆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试信息。考生在本次招聘考试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咨询:
1.网上咨询。登陆大田县人事考试网的“在线咨询”栏目进行留言咨询。
2.电话咨询。网上报名、缴费和招聘工作政策等相关问题,请咨询大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股(联系电话:7267091)。
(四)报考者应认真、仔细通读本通告,熟悉报考有关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个人健康监测,确保顺利参考。
八、纪律和监督
1.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监管服务。中共大田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等文件要求,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规范运作,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
2.本次招聘涉及报考者、招聘单位工作人员、监督人员等相关人员回避事项,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3.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恶意报考、伪造、变造有关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骗取应聘资格的,或在考试、体检、考核中舞弊、欺骗组织的,一经核实,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计入失信档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已确认参加面试但在面试当天临时弃考,或聘用后不报到的,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大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并及时受理和查处有关投诉或者举报。监督电话:0598—7305689、7335855。
本通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大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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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