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对象及范围
1.全国范围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硕、本专业必须一致)及其以上学历。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
3.不包含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以及独立学院毕业生。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信念坚定,品行良好,热爱农业科研事业。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定西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服务期内各类“订单定向生”;有失信人记录、治安刑事处罚记录,在校就读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现役军人;国家和省、市招录聘用规定中列为不得招录聘用人员。
三、引进程序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现场报名或发送电子邮件。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2020年定西市农业农村局系统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并将《2020年定西市农业农村局系统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及其他相关报名证明材料电子版以压缩包方式发送至gsdxnky@163.com,电子邮件名称的主题词格式为“岗位名称+学位学历+毕业学校+姓名”。现场报名地点为定西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办公楼214(定西市安定区永定西路16号)。
报名时间:2020年8月6日至8月16日,在定西市农业农村局或定西市人社局网站下载填写《2020年定西市农业农村局系统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
(二)资格审查
由资格审核小组,依据报名登记表信息对报名人员专业和毕业院校等情况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初审。需提供相关材料原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已就业人员须提供工作业绩证明材料和单位同意报名函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开具的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同时提供所有材料复印件1份,1寸免冠近照2张)根据审查结果确定拟参加面试、考核人员。
(三)面试考核
专业测试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专业测试主要采取科研(工作)业绩介绍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专业基本知识、基本素质和科研工作能力等,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四)考察体检
根据每个岗位的引进数量,依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考察人选。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充分了解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在校(单位)表现、专业素质、实践能力等情况。体检标准参照最新《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等规定,统一组织体检。对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空缺岗位人选根据考评成绩依次递补。
(五)确定引进人选
根据考评、考察、体检情况,用人单位党委会议研究提出拟引进人选意见,报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研究确定拟引进人选,提交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后,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并在相关媒体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引进条件的,向市人社局上报引才结果备案花名册、备案表、承诺书以及确定拟引进人员过程相关材料。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主管部门负责核实,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取消引进资格,该岗位按考评成绩依次递补。
(六)办理入职手续
经市人社局备案审批的引进人员,由市委编办、市人社局、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入职手续,用人单位负责与引进人才签订服务协议(引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至少5年以上工作合同)。引进人才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内干部人事档案由市人力资源交流开发服务中心负责管理。试用期满考核胜任引进职位工作的,按干部管理权限移交干部人事档案,试用期满考核不胜任引进职位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参照引进程序逐级审核上报,解除服务协议和聘用合同。
四、优惠政策及其他事项
人才引进人后,纳入定西市事业编制管理,享受定西市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引进人才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签订引才合同,明确岗位职责、工作待遇、违约责任及合同续签、变更、解除、终止等规定及双方应履行的其他权利与义务;试用期满不合格者解除引才关系。
引进对象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引进资格的,或故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影响聘用的,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并追究责任。
咨询服务电话:19909320880、13909325326
咨询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监督电话:0932-826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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