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热爱广播电视事业;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裸眼视力1.0以上,女性身高在1.58m以上,男性身高在1.7m以上,容貌端正,身材匀称,仪表大方,形象气质佳。
5.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1990年1月1日后出生。
6.有节目主持经验、声貌具佳者或专业对口者(播音主持专业),条件可适当放宽。
7.对从事播音主持工作两年以上的,且主持过品牌栏目的播音员(主持人),具有突出工作业绩和广泛社会影响的可免试。
8.普通话一级乙等以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被单位除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在以往公务员招录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资格复审时仍未取得毕业证及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证书的人员(2020年应届毕业生进入体检、考察程序前须取得毕业证等相关证书);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实施步聚
(一)信息发布。通过石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iquan.gov.cn/)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13日—2020年8月21日
2.报名地点:石泉县融媒体中心办公室(环城路延伸段14号6楼)。联系人:王龙娟。联系电话:0915—631115713239159869
3、报名携带资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提供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两寸照片2张。经初审合格,填写报名登记表。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必须齐全、完整、真实、准确、有效,且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凡报考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和证件及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职位所必须的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面试、笔试、试镜(试播)。
1.面试。内容为自我介绍和公共必答题,面试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反应能力等,总分100分。面试结束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的对象。如面试已降低开考比例的则按降低比例进行笔试。
2.笔试。内容为广播电视播音主持综合知识、基础知识、业务知识,总分100分。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试镜(试播)。
3.试镜(试播)。采用指定新闻稿件进行新闻播报或现场主持,总分100分。
(五)体检和考察
以应聘人员综合成绩计算,面试30%,笔试20%,试镜(试播)50%的比例合成。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综合成绩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以试镜成绩高低决定排名先后顺序。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情况和有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进行政审和全面考察,提交有两人以上考察组成员签字认可的书面考察材料。因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名额空缺的,按考生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石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hiquan.gov.cn/)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七)人员聘用
公示无异议者,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聘用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管理》,在规定时间内未到用人单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八)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工资5000元/月。试用期满后,根据岗位职责及工作成效,月工资5000——12000元。有效合同期内按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个人缴纳社会保险部分从工资中代扣代缴,由用人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招聘对象为本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调入石泉县融媒体中心,按事业单位工资标准发放工资。
三、有关事项
本方案由石泉县融媒体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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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融媒体中心
2020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