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职位职数
(一)招聘男性农业机械类(机务方向)、机械维修类30名。
(二)招聘男性电工岗位2名。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政治思想合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愿意长期在农场工作,工作责任心强,能服从组织管理调配;道德品质好,无不良嗜好,热爱农场及本职工作岗位。
3.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18-35周岁(1984年8月-2002年8月期间出生)。
4.中专以上学历及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能力。
(二)不予报考的情形。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期内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本人或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3.根据国家和青海省有关规定,在相关领域违法失信被列为失信人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列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
三、招聘加分及破格招录规定
(一)加分规定。
1.应聘人员父母一方在青海监狱系统工作,且工作满20年及以上的,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
2.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士兵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
3.应聘人员父母一方在青海监狱系统工作,荣立局级“三等功”、厅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荣立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在笔试成绩中加10分。
4.应聘人员父母一方在青海监狱系统工作且认定为工伤5-8级的,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
(二)招聘原则、优先录用规定。
1.遵循“合法、公平、公正、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2.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持有机务驾驶、机械维修、电工等相关资格证的人员。
3.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青海监狱系统民警、职工的子女。
4.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青海监狱系统“精准扶贫”联点帮扶结对村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此优先录用规定按本条款中的第2、3、4条顺序进行依次录用。
(三)破格录用规定。
1.应聘人员父母一方曾在青海监狱系统工作被评为烈士的,其子女符合基本条件,无需参加考试,政治审查通过的可直接录用。
2.应聘人员父母一方曾在青海监狱系统工作,以家庭为单位,失去经济来源的,其子女符合基本条件,无需参加考试,政治审查通过的可直接录用。
3.应聘人员父母一方在青海监狱系统工作,且被认定为工伤1-4级的,其子女符合基本条件,无需参加考试,政治审查通过的可直接录用。
(四)联系。提交相关的证明资料联系青海省门源监狱政治处,工作日办公时间8:00-12:00,14:30--18:00,联系电话0970-8616060;非工作日联系电话18597196156,联系人包俊忠(由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农场行政区大门封闭管理,请提前电话联系)。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向青江集团公司报告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资格审查。
1.此次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
网上提交信息时间:2020年8月24日9时-8月28日18时
网上修改信息时间:2020年8月24日9时-8月29日18时
网上资格审核时间:2020年8月24日9时-8月30日18时
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qhpta.com/ncms/index.shtml)。
点击《公告》中的“网上报名”链接,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详细阅读网上报名操作步骤,认真按照操作步骤完成报名。报名和考试时必须使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时,要在网上签订诚信承诺书,上传照片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通过资格审核的,不能再报或改报其他岗位。
2.符合加分条件并在网上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符合破格录用人员,务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或由户籍部门出具的加盖户籍专用章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户口簿及相关符合加分、破格录用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父母为退休人员加分的需提供一方退休证及工作单位或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在职人员以工作证明加分的需盖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于2020年8月31日(星期一)至9月1日(星期二)到青海省门源监狱政治处(地址:门源县青石嘴镇宁张路58号农场行政区大门口,联系电话0970-8616060)进行加分条件现场审核登记,逾期未到现场审核登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及破格录用。
(二)笔试内容、权重、时间和地点。
1.笔试内容及权重:综合类一门,时事政治占笔试成绩的60%、语文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的40%。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60%和40%;笔试缺考(或零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2.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现场资格审查。
1.笔试结束后,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需向青海省门源监狱政治处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或由户籍部门出具的加盖户籍专用章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准考证、毕业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印有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所需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考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凡不按时提交的,即取消其招聘资格。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并与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信息完全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招聘资格。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四)面试。
面试工作由监狱、农场具体组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笔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总成绩并列的考生可一并进入面试环节。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小于1:3比例的,将确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达到分数线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监狱、农场公布总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依据总成绩高低,根据破格录用人员情况及按照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政审)人员。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上的考生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考察(政审)。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青海浩门农场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由考生自行承担。如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条件、道德品质、职业素质、个人诚信情况及与拟任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等,重点对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对曾有参与打砸抢烧、聚众闹事、组织煽动以及制作散播非法文化制品等违法违纪行为的,要进行重点审查,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取消其聘用资格。
体检和政审环节出现考生放弃岗位或不合格的,按该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公示聘用。
经体检、政审合格的考生,在青海浩门农场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报考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期间或公示无异议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本次招聘录用,并从该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录用。
1.通过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审合格、破格录用等程序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与青海浩门农场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按照合同制工人进行管理,每月发放薪酬3500元(包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费用);“五险一金”单位部分由农场缴纳,个人部分从其个人薪酬中由农场统一代扣代缴。
2.在岗期满1年并经考核合格后,即按照相应的工作岗位对应工资(基础薪酬);连续3年考核合格后,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薪酬按《青海浩门农场职工工资(基础薪酬)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3.及时向青江集团公司报备。
五、特殊注意事项
(一)时间认定。
毕业时间、年龄时间认定截止到报名工作第一日,即:2020年8月24日。(考生年龄计算为:35周岁及以下的,出生日期应为1984年8月24日以后出生)。
(二)学历认定。
《公告》中招聘岗位学历以考生取得的中专以上学历证书为准。须在教育部“学信网”验证通过的中专以上学历。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现场资格审核时,对所有考生的学历证书在教育部“学信网”统一验证,若学历在“学信网”无法验证的,考生须在现场资格审核前到省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完成网上学历认证,或联系毕业院校予以解决。
(三)递补。
在现场资格审查、体检、政审、公示环节出现空岗后均可递补。
公开招聘期间,考生应当随时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tp://www.qhpta.com)和电话联系青海省门源监狱政治处电话0970-8616060咨询,详细了解招聘全过程的有关要求。同时,须提供有效的通信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
六、监督及纪律
(一)监督。青江集团公司、监狱纪委全程监督招聘工作。农场招聘领导小组及时公示招聘工作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970-8616202。
(二)纪律。
1.招聘工作做到信息、过程、结果的公开。纪检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招聘过程中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纪律行为的,要坚决予以制止和纠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2.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涉及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予以回避。
3.对违反招聘相关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4.对违反招聘相关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的处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特别提示:
1.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此次招聘考试期间须全面使用
“信用健康码”,所有参加考试人员必须注册登记,按提示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信息,生成个人“信用健康码”。
2.所有参考人员在笔试入场前须出示个人“信用健康码”(绿
码)并自觉接收工作人员查验。经体温测量正常、查验笔试所需相关证件后,方可进入考点。
3.未出示个人“信用健康码”或个人“信用健康码”显示为“黄码”、“红码”的人员,一律禁止进入考点。“黄码”、“红码”人员由辖区疾控部门按照有关规定采取相关措施。
4.外省来青返青人员参加笔试,必须在开考前7天到达西宁
市,并向青海浩门农场电话报备(联系电话:0970-8616060)。并提供近7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笔试。
5.个人“信用健康码”注册登记过程中虚假申报或冒用他人“信用健康码”将纳入个人信用记录,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参照我省现行事业单位招聘政策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970-8616060
青海浩门农场
2020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