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4年8月19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见附件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rst.fujian.gov.cn)、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jyt.fujian.gov.cn)、福建教研网(http://www.fjspjs.com/)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20日—2020年9月9日;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纸质报名材料寄送至:福建省普通教育教学研究室人秘科(福州市五四路217号11层),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不退回。报名材料包括:
(1)《福建省普通教育教学研究室应聘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复印件;
(5)自荐材料、获奖证书、独撰或参与编写的论文或论著等能反映自己学习成绩、工作能力及综合素质的复印材料;
(6)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福建省普通教育教学研究室人秘科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注意事项
1.及时关注我室网站,了解防疫期间考试要求。
考生在报名成功后,请及时关注我室网站有关考试事项的通知,下载打印《2020年福建省普通教育教学研究室公开招聘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并如实填写。同时,通过闽政通APP申领“八闽健康码”。
2.做好防疫准备。
考生所持“八闽健康码”须为绿码、同时旅居史符合防疫要求,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考点。考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还须提供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生入场和离场均须按要求佩戴口罩,考试当天报到时因体温异常(≥37.3℃),经复检,体温正常的,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复检仍高出37.3℃的,须在隔离考场考试,并全程佩戴口罩。请广大考生做好相关准备。
3.做好安全承诺,不隐瞒不谎报。
自觉承担防疫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年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笔试内容为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笔试合格线60分;面试采取说课、点评等方式。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5分。
3.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福建省普通教育教学研究室人秘科同意后最迟延至体检前提交;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4.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5.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请关注福建教研网(网址:http://www.fjspjs.com/)。
七、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我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十、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五四路217号11层
邮编:350003
电话:0591—87854095、0591—87091905(正常上班时间)
十一、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普通教育教学研究室和福建省教育厅共同组织实施。福建省普通教育教学研究室和省教育厅纪检监察部门、教育厅人事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091482(省教育厅直属机关纪委)、0591-87091212(教育厅人事处)、0591-87091921(福建省普通教育教学研究室纪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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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普通教育教学研究室
2020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