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专业匹配、人岗相适。
二、招聘岗位
宁夏地质局2020年计划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详见《宁夏地质局2020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
(一)招聘范围。采取公开报名方式,面向全国招聘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的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硕士研究生年龄以招聘岗位具体年龄要求为准。(年龄30周岁以下指198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5.符合《宁夏地质局2020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中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
5.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6.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
7.已招聘的特岗教师;
8.新招聘(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期限(含试用期)的;
9.现役军人;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应聘者不得报考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在宁夏地质局网站(http://nxdizhiju.nx.gov.cn//)、宁夏公共招聘网(http://www.nxjob.cn)和宁夏高层次人才工作网(https://gccfw.hrss.nx.gov.cn/nxgccrc/)同时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0年8月24日9:00至2020年8月28日17:00,网络报名均须在以上规定时间内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应聘人员可通过公布的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与招聘单位联系,在规定的报名日期内将本人填写的《宁夏地质局2020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及签名后的报名表电子扫描件或照片一并发送至电子邮箱nxdzjrsc@163.com(邮件标题格式:“姓名+招聘单位+岗位代码”)。网上报名须按照要求填报相应的报名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并对报名表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招聘单位应在应聘者提交报名表一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应聘者在提交完整报名信息1个工作日后,登录邮箱查看资格初审结果(最后一个报名日报名的应及时查询)。审核完毕后,招聘单位将个人报名表(已标注审核意见并签字)电子版发送到应聘者报名所留的电子邮箱。
(三)资格复审。在报名结束后,地质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报名人员信息,统一收取报考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件和证明材料,对应聘者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者,随时取消招聘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合格人员名单在宁夏地质局网站(http://nxdizhiju.nx.gov.cn/)公布。
(四)面试。面试由自治区地质局依法依规自主组织面试。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招聘资格。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1.体检。体检由自治区地质局负责组织实施。须在县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体检项目,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地质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以申请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应聘者申请复检的承担相关费用。
2.考察。考察工作由自治区地质局负责组织实施。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具体考察方式和内容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六)公示及聘用。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由自治区地质局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在宁夏地质局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招聘手续,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关于岗位递补
(一)递补情形。
在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应聘者自愿放弃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以上应聘者中,根据考试成绩按规定依次递补。
(二)不递补情形。
1.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公告发布后至面试结束,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2.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3.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或不符合聘用条件,核实后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聘用批复文件印发之日起,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六、相关要求
(一)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条件、方式、时间等事项调整的,自治区地质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在公告发布网站发布补充公告或通知。
(二)应聘者应自觉服从招聘单位的防疫工作要求,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严格按照《自治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非教育类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宁疫指办发〔2020〕175号)相关要求出具个人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科学佩戴医用口罩,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正常者方可入场。不服从招聘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防疫具体要求请查阅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s://www.nxpta.com/)温馨提示栏目《2020年宁夏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特岗教师招聘考试有关事宜温馨提示》《考试期间“健康码”和“宁考安”使用须知》。
(三)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当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四)招聘过程中发生违纪违规行为的,应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五)招聘单位相关人员,应聘者在办理公开招聘相关事项时涉及需要回避的,应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要求提出回避。
(六)各招聘岗位具体面试、体检、考察的时间、方式及要求,由自治区地质局按照公开招聘要求制定并发布,请应聘人员予以关注并及时联系查询。
(七)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八)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自治区地质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政策咨询电话:0951-2036329
举报电话:0951-2036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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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年宁夏地质局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
2.2020年宁夏地质局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质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