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办公室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及原则:
1、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能服从聘用单位的工作安排;
2、具备大专(含)以上学历,建筑类专业,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功底,熟悉电脑操作;
3、年龄要求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报名:现役军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工资待遇:
1、招聘的工作人员为聘用制劳动合同工,设1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用人单位发现招聘人员不能适应岗位的,将不与以聘用。能胜任工作要求的,将与被聘用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一年)。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满签订《聘用合同》后工资2500元/月(含五险),食宿自行解决。
2、按规定缴纳五险。
3、差旅补贴按在职在编人员标准发放。
4、在本局工作满一年后,每年按国家规定享受带薪休假。
四、报名时间及方法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20日—8月25日。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
2、现场报名:请应聘者自行下载《港南区住建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并如实填写;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全日制学历和最高学历证书)和复印件,1张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在上班时间直接到港南区住建局办公室报名(港南区行政中心综合楼112室)。
3、网上报名:请应聘者自行下载《港南区住建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如实填写;并将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和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发送到港南区住建局邮箱(js4330260@163.com)。
4、应聘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五、聘用程序:
2020年8月28日前开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列为面试人选,由港南区住建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面试,面试合格者录取,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与港南区住建局办公室联系,联系人:李宝源,联系电话:0775-4330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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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