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岗位:市城区防洪管理处助理工程、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二)岗位专业要求:水利类及土建类专业。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爱岗敬业,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心,纪律性强,有团队协作精神;有较好的语言表达、文字组织归纳能力,具备较好的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
(三)高级工程师和工程师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助理工程师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同等条件下,全日制学历高者优先聘用。
(四)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年龄在65周岁以下(1955年6月以后出生);助理工程师,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报名应聘者要具有相应的职称证书。
(六)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程序及步骤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签订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0年6月23日至2020年7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6:00—17:30(双休日及节假日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办法
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
贵港市水利局办公大楼(贵港市金田路水利大厦14楼1404办公室)。
4.报名所需材料
(1)贵港市水利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相关岗位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2张近期二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
(二)资格审核
根据招聘资格和条件,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三)组织面试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面试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合格标准参照国家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五)考察
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
(六)正式聘用
考察合格后确定聘用人选,报贵港市水利局党组决定后正式聘用。被聘用人员与贵港市城区防洪管理处按一年一签方式签订《劳动合同》,设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待遇
(一)高级工程师岗位,试用期工资6000元/月,正式聘用工资8000元/月;工程师岗位,试用期工资5000元/月,正式聘用工资6000元/月;助理工程师岗位,试用期工资3000元/月,正式聘用工资4000元/月。
(二)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与市水利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4595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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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水利局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