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急需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须毕业于国内重点院校(国内重点院校为2017年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公布的高校及学科)或毕业于国(境)外重点院校的硕士研究生(国(境)外重点院校为U.S.NEWS、THE、QS、ARWU世界大学最新版本排名的前200名学校)。
2.专技岗位1、2、3、4、5、6、7要求为:2020年应届硕士研究生;2018年、2019年国家统一招生的重点院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0年应届硕士研究生。
3.专技岗位8、9要求为:毕业于国内或国(境)外的重点院校(院校标准同上),且具有三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硕士研究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8月20日以后出生);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安排
本次招聘急需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27人,均为专技岗位。具体招聘岗位及相关岗位条件见《山西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急需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岗位表》(附表1)。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提交材料
网投简历,每人限报1个岗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准备下列材料的扫描件,打包压缩后命名为"姓名+2020年招聘+毕业证书专业”,于2020年9月2日前发送至:sxzygkzp@126.com(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1.《山西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急需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报名表》(附表2)。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招聘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应聘者须提供毕业学校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所学具体专业证明和研究生学习成绩单。
2.本人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在读证明(包含入学时间、所学专业、毕业时间等)及研究生成绩单。
4.个人自荐材料、主要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应聘相关材料。
5.应聘专技岗位6、7的考生,须提供中共正式党员证明材料。
6.应聘专技岗位8、9的考生,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学院招聘工作组审查应聘人员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毕业学校、所学课程、学术科研成果等信息,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留学人员由学校招聘工作组组织相应专家组(3-5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家)对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进行认定。资格审查合格者须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材料赴招聘现场进行资格复审。
(三)招聘方式
学院组成5人及以上专家组在山西职业技术学院坞城校区组织实施招聘。硕士研究生同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达5:1的,由专家组直接进行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对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和业务潜能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得出考核结果。硕士研究生同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5:1及以上,采取笔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根据招聘考核结果或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四)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人员由学校组织,统一到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须经学校同意,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医疗机构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异议的,承担复检的医院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复检仍然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强化考察环节,严格把关,考察应深入细致,对被考察对象全面了解,防止考察失察、失真。学校成立考察小组,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国内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其他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由学校招聘工作组提出拟聘人员名单,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在本单位网站主页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如有违法违纪、材料不齐、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材料、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取消其聘用资格。如有主动放弃应聘资格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过程中,由于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的,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因上述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均不再递补。
四、工作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实行回避制度。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公开招聘工作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五、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山西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蒋老师
咨询电话:0351-7013198,13803467818
监督电话:0351-7015165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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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