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舟山引航站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经费自理,主要负责对进出宁波舟山港舟山港域和舟山市辖区内的外国籍船舶实施强制引航,为中国籍船舶提供引航服务;参与涉及引航的港口、航道等工程项目研究。
二、招聘计划(附件)
三、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热爱舟山港航和引航事业,具有较强责任心,忠于职守。
(二)身体健康,能胜任连续值班和船舶夜航工作。
(三)年龄、学历及专业等相关要求详见招聘计划。
(四)持有有效的船员服务簿、海港引航员适任证书、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书(基本安全培训)、海船船员健康证书,以上证书取得时间截止至2020年8月24日。时间的计算截止至2020年4月23日
(五)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六)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能报考。
四、信息发布平台
(一)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zsrls.zhoushan.gov.cn/
(二)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网站:http://port.zhoushan.gov.cn/
其中,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网站作为发布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五、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审核。
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9月10日中午12:00止,逾期不予受理报名。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下载并填妥《舟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要求报送word格式,填全个人简历、粘贴本人近照)和《事业单位考试个人健康申报表和考生承诺书》(见附件2,要求手工填写后扫描成jpg格式),并将下列报考材料(扫描成jpg格式)一并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zsgh7766@126.com(邮件主题设为“应聘XX岗位+姓名”)。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
(3)学历、学位证书;
(4)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相关证书,包括船员服务簿、海港引航员适任证书、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书(基本安全培训)、海船船员健康证书。
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的3倍,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报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在考试前应按照指定时间和地点交验以上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接受现场资格复审,具体事宜请关注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网站通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招聘资格审查工作由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负责完成。
六、考试时间及方式
考试采用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的形式,满分均为100分,技能测试、面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下一环节。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30%、技能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总成绩相同的,以技能测试分数高的排名在前,若还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的在前,若还相同,则加试。考试工作由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结束后,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将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工作由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
八、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者,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均不再递补。
九、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反映。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2026252、监督电话:0580-2067187。
3、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循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的考生防疫须知(见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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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
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