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及用工模式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招聘人员不占编制,实行劳务派遣的用工模式。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
青龙幼儿园幼儿教师10名;保健人员1名。
上青龙幼儿园幼儿教师12名;保健人员1名。
杨家港幼儿园幼儿教师12名;保健人员1名。
龙门会幼儿园幼儿教师12名;保健人员1名。
北大街幼儿园幼儿教师12名;保健人员1名。
柳林县第五小学附属幼儿园幼儿教师6名。
鑫飞幼儿园保健人员1名。
锄沟幼儿园保健人员1名。
庙湾幼儿园保健人员1名。
柳林镇中心幼儿园保健人员1名。
县直机关幼儿园保健人员1名。
合计:幼儿教师64名,保健人员10名。
三、招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学习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
(二)热爱幼儿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为人师表,服从组织安排。
(三)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9月1日及之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按照《山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体检合格,并能适应设岗地区工作、生活环境和条件。
(五)户籍不限
(六)招聘岗位要求
1、幼儿教师:全日制普通中师(中专)及以上学历,已经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2020年应届毕业生按照人社部、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精神执行。
2、保健人员: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少儿卫生与妇幼保健学专业的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90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接受强制戒毒、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或有吸毒史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曾因违法违纪被国家机关、行政机关、企事业或其他单位开除公职,辞退或解除聘用关系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已经被聘用为政府购买服务岗位的人员;
7.有纹身和纹身印记的;
8.本人及直系亲属被列为失信人员的;
9.其它不符合报考岗位有关规定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岗位及名额、应聘人员条件、招聘程序及步骤、聘用待遇、用工模式等事项,通过柳林县政府网等媒体发布,时间为3个工作日。
(二)报名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柳林县青龙幼儿园;报名时间:2020年8月22日至2020年8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3:30-6:00)。
2.需提供的证件及资料:
报考人员在柳林县政府网站自行下载附件《柳林县公开招聘幼教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使用计算机填写打印,报名不接受手写填表(除承诺人签字),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承诺人签字必须本人手写并按手印。
本人携带《报名登记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就业报到证(人事代理证)、身份证、毕业证(第一学历、最高学历)、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相关资质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报名;另提供6张近期同底一寸红底免冠照片及电子版(与《报名登记表》一致;照片一字排开粘贴于身份证复印件下方空白处)。
3.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4.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由教科局发放准考证。
5.如果报名人数不达需求岗位人数2倍的,笔试完成以后全部进入面试,同时按1:2核减相应岗位。所缺岗位在笔试结束后根据本人意愿按照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补足参加面试人数,参加新岗位的面试。
(三)资格初审
应聘者所提供的各类证件务必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电话无法通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有任何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取消资格不予聘用。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均采取百分制形式。
1.笔试
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幼儿教师为教育学(包括教育法规,幼儿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心理学、幼儿教育专业基础知识;保健人员为公共基础知识及相关专业知识。
笔试成绩按所报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2的比例依次确定入围面试人选;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
幼儿教师:
A、无生讲课:考生现场抽取讲课顺序及讲课题目,现场备课,备课时间为60分钟,按顺序讲课,讲课时间不超10分钟。
B、才艺展示:简笔画、音乐(乐器演奏、唱歌等)、舞蹈及其它特长展示,展示时间不超5分钟。
保健人员: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内容:相关专业实际操作。
报考人员总成绩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综合确定。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成绩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县教科局组织实施,第九纪检监察组进行监督。入围体检人员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县教科局进行学历、专业、年龄等相关信息的资格复审,未参加资格复审或在复审中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可递补,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
体检工作在指定的有资质的医院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时在指定医院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单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者,县教科局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组织纪律等情况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和考察结果,按照1:1比例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柳林县政府网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聘用与管理
公示无异议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试用期满合格后,拟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合同期限三年,并建立个人档案。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聘用人员由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双重管理,人事档案资料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管理。幼儿园按照《劳务派遣协议》对录用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及年度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县教科局。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违反其它相关规定的,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其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其工资及社会保险待遇同时终止。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根据用工单位岗位需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可续签合同。
(十)工资及保险待遇
工资每人每月2300元,并按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社会保险,个人应缴部分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按国家规定的最低缴费基数执行。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未尽事宜由柳林县教科局研究决定。本方案由柳林县教育科技局负责解释。
考务咨询电话:柳林县教科局0358—4050094
监督举报电话:第九纪检监察组0358—4020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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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林县教育科技局
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