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计划
小学文化课教师4人,初级中学文化课教师10人,普通高中(含民族职专文化课)教师24人,民族职专专业课教师2人。详见岗位计划表。
二、引进范围及条件
(一)引进范围
文化课教师。具备相应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的普通全日制应往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美术、体育岗位应为所学专业与所报岗位相一致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具备相应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且基础学历为普通全日制本科的普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具备相应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的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含“985”“211”工程院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2020年应届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所报岗位须一致,教师资格证暂不作要求,但在录用后试用期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未能取得者解除聘用合同)
专业课教师。所学专业与所报岗位相一致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民族职专专业岗位教师资格证暂不作要求,拟聘用人员试用期后无教师资格证不予转正)。
汽车机电维修教师岗位专业为:汽车工程、汽车服务工程、交通设备与控制、轮机工程;产品设计教师专业为:平面设计、图形图像处理技术。
(二)引进条件
1.基本条件。品行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教育事业,有责任心和奉献精神;身体健康,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素质和基本条件。
2.年龄条件。报名者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24日以后出生),蒙汉兼通岗位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8月24日以后出生)。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允许报名:
①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入正式编制),定向招录培养或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奈曼旗内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
②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③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和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④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选岗、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引进人才公告在奈曼旗政务网、奈曼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8月27日--2020年8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5:30)
报名地点:奈曼旗诺恩吉雅大楼二楼东侧会议室
联系方式:0475--42134000475--4213633
(1)报名者本人到现场报名,准确填写《奈曼旗公开引进驻镇学校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同时提交本人近期同版2寸蓝底免冠照片4张。
(2)按学科报名,报名者需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查询结果备案表、毕业生档案、户口簿和二代身份证,上述所交证件均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时收取报名费20元/人,考务费50元/人,共计70元/人。
(三)资格审查
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引进条件或者伪造证件、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报名资格;对已办理聘用手续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考试
考试以试讲的方式进行。文化课教师面试以现行高中教材为试讲内容;民族职专专业岗位面试以相应专业教材为试讲内容。总分为100分,不设开考比例,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现场备课,准备时间为40分钟,试讲时间为15分钟。
(五)体检与考核
1.体检。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相关修订标准进行。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被取消资格的,从参加该岗位应聘的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
2.考察。考察由本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按德才兼备标准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及现实表现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和选岗
1.公示。对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举报者要用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以便调查核实。
2.选岗。公示结束后,没有异议的拟聘人员进行选岗,原设定岗位视参考人数可作适当调整,以最后公布学科岗位数为准,选岗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分数相同者通过抽签确定选岗顺序。
(七)聘用
拟聘用的应届毕业生在入职前须提供上述规定的各类证件,否则不予聘用。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并纳入编制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定级,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所聘人员从聘用之日起5年内(含试用期)不得调离所聘教师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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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曼旗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