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采取面试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6名定向村卫生室合同制乡村医生,招聘需求详见《长顺县乡村医生招聘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医学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毕业之日起两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需要,服从组织分配;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四、发布信息
招聘简章确定后,通过长顺县人民政府网站,提前7个工作日发布招聘简章。符合招聘岗位所需条件的应聘人员可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名,作应聘登记,并提交报名所需材料。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本次招聘按定向村卫生室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与参加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1.报名时间:从本招聘简章发布之日起分为两个阶段进行招录
第一阶段报名时间2020年9月1日-2020年9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第二阶段报名时间2021年3月3日-2021年3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如第一阶段已经招录满所需求的名额,相应取消第二阶段的招录,如未招录满的启动第二阶段招录。
2.报名地点:
长顺县人民医院医技楼三楼人力资源部
3.现场报名须提交材料:
(1)考生根据所报职位,按要求填写《长顺县乡村医生报名申请表》(附件2)1份(A4纸双面打印);
(2)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1张照片粘贴在《报名表》指定位置,其余2张粘贴在《报名表》下方空白处;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毕业证(应届毕业生因特殊情况毕业证未发,可凭就业推荐表参加报名)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二)资格审查
报名的同时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由审查人员签名并加盖长顺县医疗集团中心医院公章,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允许报考。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简章,如实并完整填写和提交本人相关信息和材料。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凡出现填报报名信息错误或在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时的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若隐瞒新冠肺炎相关实情,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在任一工作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简章》要求的、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考生,随时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不设比例,招聘如有岗位空缺,有愿意服从调配的可根据组织需求进行空缺岗位调聘。
六、面试准考证领取及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
(一)第一阶段
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2020年9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地点:长顺县人民医院医技楼三楼人力资源部。
面试时间及地点:2020年9月16日(上午9:00-12:00),长顺县中医医院三楼。
(二)第二阶段
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2021年3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地点:长顺县人民医院医技楼三楼人力资源部。
面试时间及地点:2021年3月18日(上午9:00-12:00),长顺县中医医院三楼。
领取面试准考证及参加面试时均须带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
七、工资待遇
乡村医生工资待遇严格按照《长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顺县乡村医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长府办发〔2018〕90号)文件精神,聘用后的乡村医生按照现行乡村医生待遇执行。
八、本《招聘简章》由长顺县医疗集团中心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8308648812
监督电话:0854-6923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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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顺县医疗集团中心医院
2020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