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本次选聘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组织实施。
二、选聘名额
本次共公开选聘工作人员23名,其中唐山市协和医院18名、唐山市人民医院5名。选聘的岗位、人数、岗位条件等详见《唐山市协和医院、唐山市人民医院2020年第二批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三、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1)年龄计算。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选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岗位信息表》年龄要求为“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79年9月2日至2002年9月2日期间出生。以此类推。
(2)毕业证书及专业。应聘人员学历底限或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一致。《岗位信息表》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名称”的,须一字不差(设定的专业要求带括号的,审核时含括号中的内容;设定的专业要求不带括号的,只审核括号外内容);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专业类”、“一级学科”的,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审核。
使用学历底限以上学历证书报考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岗位时,若学历底限以上专业名称与岗位条件要求的“专业类”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名称一字不差的,视为同一专业。
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其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岗位。留学人员毕业时间以学历认证报告认定时间为准。
(3)凡涉及到年龄、各类证书(不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0年9月2日。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服务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2021年及以后毕业的高等院校普通类在读学生。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0年9月2日-9月8日,在“唐山事业单位招聘网”(www.tssydwzpw.com)、“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wsjkwyh.tangshan.gov.cn)、“唐山人才网”(www.tsrcw.com)公开发布选聘公告,公布选聘的岗位、人数、条件以及报名、考试安排等。在选聘过程中的重要通知事项,将通过“唐山人才网”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二)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选聘采用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每名应聘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依据选聘岗位条件在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1.时间:2020年9月7日—9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2.地点:唐山市民服务中心B区人力资源交流大厅2号、3号窗口(路南区丹凤路与艺文道交口南3门进入,右侧大厅)。
3.应现场出具的证件和材料:
(1)《唐山市协和医院、唐山市人民医院2020年第二批公开选聘报名表》(附件2,下载填写并电脑打印,一式两份),彩色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
(2)《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3,下载填写并电脑打印,一式两份);
(3)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按照选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获得者需提供国家学历认证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2020年毕业的考生如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可先提供《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7)应聘有方向要求岗位的考生,须提供至少一个佐证材料进行审核:①档案中能够证明研究方向的毕业生登记表、授予学位的审批材料等;②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成绩单;③其他佐证材料。
4.选聘岗位不限开考比例。
5.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环节通过的进入下一步面试程序,未通过的取消资格。
6.应聘人员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考生务必按要求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详见《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附件4)。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考生务必牢记: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请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携带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2020年9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即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出现空缺岗位不再递补。按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退役士兵,少数民族考生,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程序,根据体检结果择优聘用。
(四)体检
体检相关事宜请及时关注“唐山人才网”,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核
考核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及其他岗位条件的要求,审查被考核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报到证等材料;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示
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唐山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本面试组本岗位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核准后,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按照管理权限报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后,办理编制、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特别提示: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唐山市协和医院:0315-3406023
唐山市人民医院:0315-2866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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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协和医院唐山市人民医院
202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