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本次招聘的政策、方法、程序、时间安排、有关要求等内容,已在本公告尽可能详细写明,请认真阅读,在确有公告未尽的疑问时再电话咨询,以提高咨询效率。)
一、招聘原则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和信息发布
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共统一招聘工作人员22名。各招聘单位的岗位、人数、岗位条件等详见《唐山市汉沽管理区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2020年8月26日通过“唐山市汉沽管理区委员会hangu.tangshan.gov.cn”、“唐山人才网www.tsrcw.com”发布招聘信息,公布招聘的单位、岗位、人数、条件以及报名、考试安排等。在招聘过程中的重要通知事项,将通过“唐山人才网”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唐山户籍(含原户籍地为汉沽管理区户籍或已婚应聘人员配偶为唐山户籍)。招聘岗位对户籍有其它要求的从其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高校毕业生”不受户籍要求限制。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1)年龄计算。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岗位信息表》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9年8月25日至2002年8月25日期间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4年8月25日至2002年8月25日期间出生。以此类推。
(2)毕业证书及专业。应聘人员学历底限或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一致。《岗位信息表》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名称”的,须一字不差(设定的专业要求带括号的,审核时含括号中的内容;设定的专业要求不带括号的,只审核括号外内容);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审核。
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其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岗位。留学人员毕业时间以学历认证报告认定时间为准。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
(二)部分岗位条件的说明
1.“高校毕业生”是指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家统一招生的高等院校普通类2018、2019、2020年毕业生(离校时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对要求具备教师资格或相关执业资格的招聘岗位,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的要求,对“高校毕业生”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或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报考可暂不要求提供资格证书。对被聘用的“高校毕业生”,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未取得相应职业(执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3.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五条: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可以在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担任教师;但是,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公民只能在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或者初级职业学校担任实习指导教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
4.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含户口本、结婚证)、各类证书(不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0年8月25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服务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2021年及以后毕业的高等院校普通类在读学生。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招聘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统一招聘”的方式进行。
“统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五、报名方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31日--9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汉沽管理区原消防大队(妇幼保健院对面),咨询电话:022-69213364(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3.每名报考人员只选择报考1个岗位。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同时请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请认真阅读《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附件4),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报名者现场提交《唐山市汉沽管理区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二份、《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3),需从相应网站下载打印填写,本人签字确认。同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毕业证及有关材料原件,并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四张近期同版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
4.资格审查与缴费:根据招聘岗位设置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六、考试内容和流程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一)“统一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及笔试
“统一招聘”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对达不到比例的岗位,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同时通知考生改报其它岗位或放弃报考。
1.笔试内容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法,全部为客观题(单选、多选、判断),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考试不指定指导用书和培训机构。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准考证发放:考生于2020年9月4日上午8:30至11:00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汉沽管理区原消防大队(妇幼保健院对面)领取准考证。
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期内法定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笔试准考证》和《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3),方能进入考场,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考生务必牢记: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3.成绩查询
统一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请及时关注“唐山人才网”予以查询。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并列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分数线,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考场张贴。
招聘岗位1——7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
招聘岗位8——17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3.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面试通知单》的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唐山人才网”,领取地点为汉沽管理区原消防大队(妇幼保健院对面),领取时携带本人身份证。
参加面试的考生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和《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3)。
面试结束后,出现空缺岗位不再从笔试成绩人员中递补。按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仍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退役士兵,少数民族考生,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程序,根据体检结果择优聘用。
七、体检、考核、公示、聘用
(一)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唐山人才网”。考生应按照确定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体检。参加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法定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参加体检。
(二)考核。考核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户籍及其他岗位条件的要求,审查被考核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报到证等材料;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公示。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唐山市汉沽管理区委员会hangu.tangshan.gov.cn”、“唐山人才网www.tsrcw.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本岗位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核准后,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按照管理权限报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后,办理编制、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特别提示:1.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2.凡涉及《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体检时间、成绩查询等重要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唐山人才网www.tsrcw.com”。)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69213364(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点击下载>>>
唐山市汉沽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