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招聘工作人员63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招聘条件详见附件《2020年德清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3.年龄18至35周岁(1984年9月15日至2002年9月15日期间出生,下同),招聘单位另有规定的除外;
4.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招聘范围及其他资格条件,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所列专业名称一致,详见《计划表》;
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名的,须在报名时向招聘单位明确身份,并征得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
7.有以下情形的不宜应聘:
(1)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
(3)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4)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具体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9月15日9时-9月20日16时。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完成诚信报考承诺,按岗位要求和网报平台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网报平台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仅注册不报岗位的,视为无效报名。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9月15日9时-9月21日16时,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并具体解释。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0年9月15日9时-9月22日16时,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根据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缴纳考务费50元。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将在德清人才网(http://www.zjdqrc.com)予以公布。招聘计划取消的,应聘该计划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务费。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已完成缴费人员在2020年10月14日-10月16日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明确的要求参加考试。逾期未进行者,视为不具备应聘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五)笔试
笔试内容: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20年10月17日上午9:00—10:30。
应聘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因岗位特点,新闻中心、气象灾害防御中心等岗位须加试专业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需专业考试岗位按笔试成绩的20%与专业考试成绩的4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上述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专业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成绩不满60分的不能列入面试对象。
(六)资格复审
入围面试的人员应参加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应聘该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复审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在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七)面试
面试在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进行,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需专业考试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20%+专业考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总成绩并列者,笔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
(八)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在德清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其中德清县人民医院(德清县中医院)、德清县中西医结合医院使用事业编制报备员额。拟聘人员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招聘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2.部分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是指: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生产一线、农村、各级党政机关工作,或曾在军队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累计的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3.户籍以2020年9月15日户籍为准。2020年德清生源应届毕业生户籍未迁回的,提供入学时的户口本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可报考德清户籍的岗位。
4.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书必须在2020年9月15日之前取得;招聘岗位需执(职)业资格以及面向退役军人的,应聘人员须于2020年9月15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证书证明(报考面向退役军人岗位的,需提供退役证或各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本次招聘所涉及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到2020年9月15日。
5.对应聘人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
6.本次招聘不安排、不委托、不授权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举办各类培训。任何兜售与本次招聘有关资料、信息的行为均与招聘组织单位无关。
7.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德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2-8075130,监督电话:0572-8885713。
附件:2020年德清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
德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