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岗位条件
(一)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3.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身心健康;
6.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或符合落户政策的出站博士后。
(二)招聘岗位及任职条件(附件)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须在9月14日17:00前向我单位(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5号中信所人事处,邮编:100038)寄达以下申请资料:《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户口、身份证、主要科研成果等复印件纸质版。
(二)资格审查
根据公布的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分析能力、专业水平和文字表达能力;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能力、岗位适应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根据笔试成绩排序,成绩不低于60分方有资格进入面试,按1:5确定面试人员名单,不足1:5的,按实际参加人数确定。除笔试面试外,适时开展心理测评,心理测评结果作为录用参考。考试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四)考察
根据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由高到低的顺序,各岗位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并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学习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
(五)体检
通过考察人选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科技部网站和中信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后,根据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的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期限按有关规定管理,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的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三、有关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按时间要求邮寄相关材料,过期不予受理,恕不接待来访,为保证纸质材料邮递的安全性与及时性,建议通过邮政ems或顺丰邮递。
(二)对未通过资格初审、考试者,不再单独通知。
(三)应聘人员在应聘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四)笔试、面试时间及参加人员名单将适时在中信所网站上公布。
四、联系方式
电话:010-58882022、58882507
传真:010-58882022
联系人:史老师、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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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