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
一、招聘数量和范围
招聘工作人员25名,详见《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
(二)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证书)应、历届毕业生;
(三)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8年7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报考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以后出生);
(四)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能熟练运用公文处理软件;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存在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不得报名。
三、招聘方式
先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再组织面试、体检、聘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2018年8月15日前)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15日下午18:00,节假日不受理。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1.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包括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发送至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教育科邮箱hzfgwrjk@163.com。
2.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递交到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教育科(4楼008室)或办公室(101室)。
3.报名需提供材料:报名表(附件2)及相关材料(含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获奖证书、个人自荐书、六寸全身生活彩照1张等)。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
(二)资格审查。(2018年8月20日前)
1.由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教育科收集汇总有关材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并通过电话或短信形式告知应聘者面试时间和地点。
2.通过资格审查确定的拟面试人员,面试前应按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面试现场进行核验,经核验合格后方能参加面试。证件核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2018年8月24日前)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对应聘人员的基本技能、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举止仪表等进行测试。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四)体检(2018年8月30日前)
根据应聘者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执行《广西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体检人员、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五)聘用与工资待遇
面试和体检合格的人员名单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会同意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1.聘用:工作人员为合同工。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工作表现好、能胜任发改工作、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工资待遇:试用期工资约1800元;正式聘用后应发2500元(包含个人部分五险一金),年度绩效奖按本委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宜
(一)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公告,如实提供自己的真实信息,发现弄虚作假及舞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已被聘用的予以解聘。不按通知时间参加面试、体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未尽事宜,请向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教育科咨询。咨询电话:0774-5135931。
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