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机关工作需要,浠水县人民检察院特面向全县招聘1名信息宣传工作人员。现将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信息宣传工作人员1名,主要从事公文、信息、宣传稿件等文字材料写作。
二、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本人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文秘岗位基本工作需求。
(四)态度端正,爱岗敬业,积极主动,踏实肯干,吃苦耐劳,责任心强。
(五)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写作基础,热爱新闻宣传、信息写作,在市级以上媒体上发表相关数量的文章。熟悉计算机应用基础知识,能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六)大学专科(含)以上文凭,40周岁以下(有很强文字功底的可放宽限制),法律、中文、行政管理等相关专业毕业或者有相关文字工作经验者优先。
下列人员不受聘用:
(一)曾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二)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三)其他不适宜在检察机关工作情形的。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8年8月1日上午8:00—8月15日下午6:00。
(二)报名地点:浠水县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管理局607办公室。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四)相关要求: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简历、原创作品(复印件)3—5件,同时携带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现场填写报名表。
四、招聘程序
应聘者报名后,按照本院电话通知,参加综合考核。考核合格后,予以公示并办理录用手续。
五、人员管理
(一)应聘者被录用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我院工作,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对聘用人员的管理,按我院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进行统一管理。
六、工资待遇
待遇从优,当面商议。
联系人:徐火平 18062872159
蔡洪峰 13907252516
吴航帆 13995906411
浠水县人民检察院
2018年8月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