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意见》、河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新乡市(含长垣县)2018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和特岗全科医生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
本次全市共计划招聘230人,其中,特招生223人 (含长垣县 75人 ) ,特岗全科医生7 人。具体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见附件2《新乡市2018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和特岗全科医生计划表》。
二、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 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2、符合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及资格条件。
3、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 二 )下列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 、2017年(含2017年度)之前参加"51111人才工程"、"369人才工程"已聘用人员和违约人员,不得参加报名考试, 一旦发现取消其资格并追究个人责任 。
3 、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与相关事宜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办法: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专业)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如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网上报名
(1)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
报考者于2018年8月3日9:00起至8月26日18:00期间登录新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http:// www.xxswjw.gov.cn/),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三个月内免冠正面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50kb以下,最终效果以打印输出后的大小为准)。 提交报名信息后,考生须自行用A4纸打印《新乡市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和特岗全科医生报名表》一式2份,以备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2)报考资格审核
报考者提交报名信息后,新乡市卫计委组织人员在8月27日至8月30日对报考者的报名申请和照片进行网上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申请报名人员,可于8月31日至9月1日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审核是否通过。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以在9月3日至9月5日期间进行改报,复审将在9月6日至9月7日期间进行。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在报名有效时间内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再次提交审查。报名时间截止后,报考者只能查询到审核结果。
(3)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于2018年9月10日9:00至9月13日18:00登录新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http:// www.xxswjw.gov.cn/),登陆"准考证打印"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以备笔试、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时使用。
2、岗位及人员调整
各拟聘用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于报考人数达不到3:1的紧缺岗位,根据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意见,可直接考核招聘。
3、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对于医学专业研究生、到乡镇卫生院的医学专业本科生不参加笔试。
1、笔试
笔试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笔试采用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
(1)笔试内容:卫生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2018年9月16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须凭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入场考试。
(4)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在新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http: //www.xxswjw.gov.cn/ )网站上公布。
2、面试
报考人员在面试前须经面试资格审查。
特招生届时持准考证,个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等,在职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验的还需出具工作经历证明。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审验后交复印件二份。同时提交报名时打印的《报名表》一式2份。
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根据笔试成绩,按报考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如遇末位名次并列的可同时参加面试。报考岗位拟招聘人数达不到1:3的,直接考核招聘。笔试有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由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委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内容和形式由各县(市、区)自行确定发布。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 + 面试成绩×40%。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研究生、报名到乡镇卫生院的本科生直接计为总成绩。
( 三 )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同一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同一个岗位出现末位应试者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通过面试加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对体检未到的或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体检由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委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
( 四 )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出现缺额的,应在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确定体检人员办法进行递补。
( 五 )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按报考岗位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有异议且调查核实后应当取消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聘用人员确定后,由用人单位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保障措施
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
1、经费补助。省级财政对特招的研究生、本科生按大学期间费用给予补偿性补助,标准为:研究生每人每年9500元,补助3年;本科生每人每年6000元,补助5年。补偿经费在服务期内分年度拨付。
2、纳入编制管理。用人单位有空编的,要优先解决特招生的入编问题,不受服务期限限制;用人单位没有空编的,可在市县事业编制总量内,按照"特需特办、人编对号、人留编留、人去编销"的原则,将特招研究生、到乡镇卫生院的本科生以及取得医学本科学历的特招专科生纳入人才编制管理,具体人才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对特招到乡镇卫生院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实行"县招乡用、县乡联动"管理,既可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也可纳入县级公立医院编制管理,在县级公立医院设立特设岗位,到乡镇卫生院工作。
3、福利待遇。对于纳入编制和岗位管理的特招生,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为其办理相关手续,落实各项工资福利待遇,由所在单位发放绩效工资,并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对于服务期间暂未入编的特招生,纳入单位正式人员岗位管理,实行同工同酬。特招到乡镇卫生院的本科生在日后晋升职称时,享受一次提前一年晋升职称的优惠政策;晋升高级职务时,外语和论文不作硬性规定。对特招到乡镇卫生院的本科生、专科生,为其提供必要的周转住房。
五、履约要求
特招毕业生在基层工作时间不少于6年,服务期内不得擅自离开服务岗位,否则视为违约。违约者违约情况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列入"黑名单",限制其履约期内的医师注册、医疗卫生机构招聘、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招收、职称晋升等,并由签约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约定追回相关补助补偿费用和违约金。
六、纪律与监督
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纪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市卫生计生委机关纪委 0373-2087929。
七 、本次招聘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管理下,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与各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实施。
本招聘公告由市卫生计生委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新乡市卫生计生委:0373-3696353
长垣县卫生计生委:0373-8889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