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环境保护专业工作人员15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思想品德好,无不良记录;
3、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4、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之后出生);
5、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形象较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犯罪嫌疑的;
4、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5、受过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6、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刑处罚或受过行政处罚,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有纹身的。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14日--9月20日(逾期不在受理)(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2、报名地点:磁县御景楼宾馆8221房间(三环路西头路南)
联系电话:15630309299
3、报名提供证件及资料:毕业证及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近期免冠1寸照片5张。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资格初审结果进行现场确认,初审合格者认真填写《报名表》、《考生承诺书》,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4、报名费100元。
(二)资格审查
第三方对报考人员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并由县纪委监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随时发现问题随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共为100分。其中,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
开考比例: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
1、笔试。由第三方组织命题,涵盖环境保护相关知识及公共基础知识,时间为90分钟。笔试时间和地点由第三方负责通知。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在磁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按笔试成绩2: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主要检测考生语言表达能力和现场应急处置等素质水平。面试时间、地点由第三方负责通知。面试结束后,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在磁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按总成绩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出现总分并列的,笔试分高的进入体检。
(四)体检
此次招聘体检由第三方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
(五)政治审查
邯郸市生态环境局磁县分局对拟聘人员进行政治审查,由县纪委监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监督,凡是政治审查出现问题的一律取消资格,并不递补。
(六)相关要求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笔试、面试准考证,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和政治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招聘人员待遇:参照全县最低工资标准的1.2倍标准执行,并随全县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缴纳“四险一金”由县财政列入预算。
(八)公示
拟聘人员将在磁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举报反映的问题,经用人单位查证属实的取消资格,不进行递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未按时报到,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上班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纪律要求
这次招聘工作由县纪委监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在招聘工作过程中,坚持原则,遵守纪律,按程序、条件严格把关,如有违纪情况发生,涉及的招聘对象取消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严格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咨询电话:0310-5076033、15630309299
监督电话:0310-2322161、0310—2310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