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名额
全区招聘小学事业编制教师共29名,公办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7名(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年龄要求为18-35周岁(1985年9月1日至2002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三、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报名办法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
2020年9月28日至2020年9月30日,共3天(上午8:40—11: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
云浮市云安区教育局二楼会议室(地址:云浮市云安区六都镇白沙塘行政区云浮市云安区教育局)
3.报名需提交资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A4纸双面打印,并贴好相片)一式2份;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020年应届毕业生报考时可不提供教师资格证,若被聘用上岗,需于约定期内取得相应岗位学科教师资格证,逾期未取得的,招聘单位可解除聘用合同。)
(5)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彩色相片3张;
(6)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1份(国有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提供)。
上述材料,在报名时需提供各项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需自行带备,报名现场不提供复印),审核原件,收复印件。
4.报名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云浮市云安区教育局组织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的人员发给准考证。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3.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本人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和所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
5.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在2017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凭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报考,报名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并于报名时由本人现场办理申请加分资格确认(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报名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期间逾期未办理申请加分资格确认或规定时间内未能提供齐全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五、考试
(一)笔试
笔试形式:集中进行笔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内容:教育公共基础
具体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人员的确定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以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人选。
(三)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以聘用。
具体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笔试加分)×50%+(面试成绩)×50%。
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体检
在总成绩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不合格的可提出一次复检。如遇体检或考核不合格以及应聘人员放弃聘用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项目、合格标准及办法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若同类专业岗位出现空缺或不足的,根据考生自愿服从调剂的原则,按同类专业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调剂进入体检。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按规定进行拟聘用考察。考察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因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聘用的,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八、公示与聘用
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云浮市云安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unan.gov.cn/index.html)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入编和聘用手续。
九、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身份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管理规定管理。相关待遇按照国家、省、市政策规定的同类人员薪酬标准核发。新聘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五年),并按有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时间按相关人事管理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聘用人员需在服务单位服务满五年。
十、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如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有调整的,届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报考者应持“粤康码”等健康码绿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现场报名和考试;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十一、其他说明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本公告由云浮市云安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66-8638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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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云安区教育局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