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增强公开选派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根据当前工作需要,充实加强乡镇和街道基层工作力量,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
二、选派数量
本次公开选派30人。其中石林镇6人,红旗街街道办事处4人,宝山街道办事处4人,大胡街道办事处4人,山城路街道办事处3人,长风中路街道办事处3人,汤河桥街道办事处3人,鹿楼街道办事处3人。
三、选派对象及条件
(一)选派对象和要求
选派对象:全区所有在编在岗自收自支和差额供给人员。
(二)选派条件
1、遵纪守法;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选派人员不得报考形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不得参加选派。
四、选派报名程序
参加选派的人员应于2020年9月21日-22日在本人编制所在单位填写《山城区2020年公开选派报名表》见附件,经编制所在单位初审,单位纪检负责人、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由所在单位到区委编办进行编制审核,审核合格者于9月23日下午6时前报区人社局人事管理科(区政府办公楼412室)。报名结束后,两日内可进行一次岗位调剂。
五、考试
考试由区公开选派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考试采用笔试方式进行。
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笔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由各单位统一到区人社局人事管理科领取。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与报名时身份证一致),经核对无误后方可进入考场。
六、选派人员的使用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选派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拟选派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拟选派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选派人员进入镇、街道办事处工作,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不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满后,由镇、街道办事处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报区人社局,按照规定办理调动手续,纳入镇、街道办事处全供事业编制管理。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选派到镇、街道办事处工作的人员5年内不得平级调动(含借调)。
七、信息发布与政策咨询
山城区政府门户网站(www.hbscq.gov.cn)是本次选派工作指定的工作网,公开选派工作的每个环节的有关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此网址进行发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考生注意查询。
本公告由2020年山城区公开选派镇、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92-2559971
咨询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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