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评定,择优录用。
二、招聘要求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无违法犯罪记录。
2、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需要,服从组织安排。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24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管理辅助岗位工作人员2名:
1、大专及以上学历;
2、专业为建筑工程类,安全生产类,城建规划类;
3、有住建行业相关工作经验的可适当放宽招聘条件;
4、需野外作业,适合男性。
四、公开招聘的程序和要求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23日—2020年9月29日。
2、报名方式
报名者需按要求填写《太仓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与相关证明(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原件电子档等)一并提交至邮箱tczjjzp@126.com。
(二)考试
1、开考比例:招聘岗位与通过资格预审的人数按不低于1:2的比例开考,不满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
2、考试形式:笔试+面试。
3、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精神面貌、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4、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和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按照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根据拟录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合格后进行体检,体检参照相关录用标准到指定的医疗机构体检。如有考察、体检不合格者,按成绩依次替补。
五、公示及录用
1、根据考试及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书》。
2、新录用人员经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或者不胜任工作的,取消录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3、新录用人员工资待遇参照太仓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工资待遇执行。被录用的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六、其他
本招聘简章由太仓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12-53540817,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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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