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聘对象
1.2020年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应届优秀毕业生(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且符合本简章选聘基本条件及选聘岗位所需要求(详见附件1)。
2.应聘人员应届毕业学校须属于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应届毕业所学专业符合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相应学科(详见附件2)。
3.各学段均须具有学历、学位证书。
二、选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9年8月1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4年8月10日以后出生)。
3.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0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0年8月31日前,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网上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
1.报名网址:相城人才网(http://www.szxchr.com);
2.报名时间:2020年8月10日9:00—8月22日16:00;
3.上传材料: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2)学生证;
(3)《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4)各学段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学历学位证书报名时未取得,可暂不提供;国(境)外学习经历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材料);
(5)应届毕业课程成绩单;
(6)与“个人简历”或“奖惩情况”栏填写一致的实践经历证明或荣誉证书、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
(7)近期免冠一寸证件电子照。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8月10日9:00—8月24日16:00;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硕士研究生开考比例为1:2、博士研究生开考比例为1:1。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将由工作人员在2020年8月25日9:00—12:00联系本人,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综合能力素质评价
1.评价主要内容为学历学位、在校期间综合表现、获得的各类荣誉、实践实习经历等与岗位相适度(报名时未填写、填写不详实或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计分)。评价成绩实行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评价成绩占总成绩的30%。
2.在评价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选聘计划人数的1:5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选。
3.评价成绩在苏州市相城人才网(http://www.szxchr.com)公布。
4.因考生主动放弃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一职位的综合能力素质评价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人选名单、时间、地点、程序在苏州市相城人才网(http://www.szxchr.com)另行公布,请应聘人员予以关注。
2.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须携带相关材料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复审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参加。其余疫情防控要求届时按相应要求执行。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相应考试资格。
3.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考试资格,被取消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通过复审人员,现场直接领取《笔试、面试通知》。
4.复审通过人员,可享受一次性交通补贴(长三角地区500元、其他地区1000元,以交通出行凭证始发地为认定依据)。
六、笔试、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笔试、面试时间为同一天,原则上为资格复审次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面试通知》。
2.笔试的内容为申论。
3.面试的内容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为主。面试可采用结构化小组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情景模拟、专业技能测试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笔试、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笔试、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5.在笔试、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取笔试成绩高者;均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
6.笔试和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苏州市相城人才网(http://www.szxchr.com)公布。
七、体检和考察(政审)
1.体检工作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由人社部门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政审),考察(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3.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书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苏州市相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笔试、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录取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相城人才网(http://www.szxchr.com)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2.录取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3.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九、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85182039。
十、本公告由苏州市相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政策咨询:0512-85182252、85182256;
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政策咨询详见岗位简介表。
点击下载>>>
2020年度苏州市相城区面向“双一流”建设高校选聘紧缺人才岗位简介表.xls
苏州市相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