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数量和资格条件
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3名,各招聘单位具体招聘计划、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洪江区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及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部分岗位限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下统称应届毕业生)报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2019年、2020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未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
7、限洪江区户籍的招聘岗位,要求报考人员的户籍在报名之日前(2020年10月9日前)落户洪江区;
8、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9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1979年10月9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1974年10月9日以后出生)。具体岗位的年龄要求以招聘岗位一览表为准;
9、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②在各级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③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④有吸毒史的人员;
⑤现役军人、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人员、我区全额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⑥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10、本次招聘专业要求参照《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三、报名事项
(一)方式、时间和地点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地点设洪江区社保大楼五楼会议室。
(二)报考要求
1、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书、电子学历证书(高中学历不需要提供)、报名表、健康情况调查表和岗位所需证件的原件、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免冠同底一寸彩照2张。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其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前需查看居民健康卡和疫情防控行程卡。
3、学信网打印电子学历证书;在港澳、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信息。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以区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以区工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4、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规定予以处理。
(三)准考证领取。
考生于10月22日至10月23日(上班时间)带本人身份证在洪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管理股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2020年10月24日,考试地点、考室安排等详见准考证。
3、每个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得小于1:3。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经请示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调整招聘计划。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加考试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参加考试人员都需达到60分的合格分数线。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按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考生如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情况时,成绩相同的考生均进入面试。因报考人员放弃而造成招聘岗位拟面试人数达不到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
3、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1:2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的合格分数线。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成绩合成
1、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名,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考一次结构化面试,加考成绩高者排名在前。
2、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计算,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2、体检。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试行办法》和《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和标准(修正)》实施,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或复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参加体检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同时对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核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
4、如有报考人员在体检、考察出现空缺的,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只能递补一次。
六、公示与聘用
1、公示。考试成绩、拟聘用人员均在洪江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聘用。公示后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报考乡街事业单位岗位人员由区人社局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分配。聘用人员在洪江区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七、纪律要求
1、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2、严格工作程序,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形式进行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八、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法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非诊患者的密切接触者和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的,不得报考。考试全程需落实“三查”措施(即检测体温、查验健康码、查验身份信息),考生要主动提供行程码。省内(常住)14天内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和健康码一直为绿码的报考人员,需提前报告最近14天内活动轨迹和健康绿码;省外(含返洪人员)报考人员需进行健康监测,提前报告最近14天内活动轨迹和健康绿码,14天前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红、黄码转绿码人员须提供近7天内的新冠肺炎抗体IgM和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境外来(返)洪报考人员需进行健康监测,提前报告最近14天内活动轨迹和健康绿码,须提供14天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证明和近7天内的新冠肺炎抗体IgM和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2、考生报名、笔试、面试期间,需全程按疫情防控要求自觉落实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等自我防护措施,服从工作人员指令,确认身体健康并提交健康码、行程码和《健康情况调查表》后,方可进入资格审查现场及参加考试。
3、报考过程中有关本次公开招聘的调整、补充、通知等事项,均通过“洪江区政府门户网”进行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因个人不及时关注引起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4、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留下可靠的联系方式(手机或固定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5、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按国家和湖南省有关规定执行。
网上查询:洪江区政府门户网(hjq.huaihua.gov.cn/)、“怀化人事考试网”(www.hhrsks.com)。
监督电话:0745-7625126
咨询电话:0745-7623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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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洪江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及岗位表.xlsx
2020年洪江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健康情况调查表.docx
洪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