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建设管理局丽江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
(二)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建设管理局大理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
(三)红河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
以上3家单位共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建设管理局直属分局2020年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
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招聘范围和条件(详见附件1)。
年龄计算截止2020年8月31日。
四、应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热爱水利工程事业;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五、报名程序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
此次公开招聘不接受现场、短信或电话报名。应聘人员按要求将以下应聘材料扫描为.pdf格式后按“应聘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进行命名,发送至461672534@qq.com(特别提示:请及时查看并确认是否被系统退件,若因系统退件导致此次应聘报名失败,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未按要求将应聘报名表发送至指定邮箱的,视为报名失败)。
1.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应聘人员在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建设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dzys.yn.gov.cn)自行下载,如实填写,手写签字。
2.应聘人员身份证。
3.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4.反映本人工作经历、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报名时间
2020年10月9日9:00—10月15日18:00。
(三)报名资格审核
报名资格审核由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建设管理局机关党委(人事处)负责,依据应聘人员所填信息对照岗位条件设置判定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报名资格审核在2020年10月16日前完成,在审核时限内仍未审核的应聘人员,请直接与我局联系。
请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允许做任何修改。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己负责。
(四)招聘计划裁减
每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应等于或高于1:3才能开考,未达到1:3的,取消招聘岗位或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招聘计划裁减公告于10月21日前在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建设管理局门户网站(www.dzys.yn.gov.cn)进行公布。
(五)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六、招聘程序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业务知识、综合素质能力,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及出题范围,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试题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业务知识两部分,试题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和地点于10月30日前在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建设管理局门户网站(www.dzys.yn.gov.cn)进行公告通知。应聘人员须持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20日内,在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建设管理局门户网站(www.dzys.yn.gov.cn)公示公告栏公布。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每个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共同进入面试。由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建设管理局组织对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应聘人员的面试资格,并按照笔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需提供下列原件查验并留存复印件: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学历证明材料;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职称(职业资格)证书、专业等级考核证书;公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资格复审和面试的时间、地点详见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建设管理局门户网站(www.dzys.yn.gov.cn)的公告通知。
(三)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和职业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阶段出现需要递补的情况,每个岗位递补一次,不重复递补。面试成绩需达70分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四)综合成绩计算
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排前。
(五)体检
由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建设管理局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参照执行人社部、卫生部联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依次递补。
(六)考察
考察主要针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建设管理局门户网站(www.dzys.yn.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经单位纪检和主管部门审核,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八)岗位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七、招聘纪律
(一)招聘单位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工作纪律,并按国家和我省法规进行回避。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招聘单位,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由省纪委省监委驻省水利厅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纪检监督。
八、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建设管理局门户网站(www.dzys.yn.gov.cn)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名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照《2020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执行。
(三)应聘人员应确保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特别是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凡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并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取消应聘资格等一切后果。
(四)本公告附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名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郑重提醒: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公开招聘过程中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应聘人员务必认真学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务必诚信应聘,否则成绩无效,并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各应聘人员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九、未尽事宜由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建设管理局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871-65210109,65210106。
(二)监督电话:0871-63619134,65210108。
(三)网站:www.dzys.y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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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建设管理局直属分局公开招聘计划表.xlsx
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建设管理局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