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0月13日及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莒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人员不得应聘。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到莒县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莒县生源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后,3年内(指2016年、2017年、2018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其中“三支一扶”计划仅限2016年招募人员)应聘的,实行定向招聘。已按照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政策。
日照户籍、日照生源或入伍地为日照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应聘符合岗位条件的定向岗位。已被政策性安置或享受优惠政策考录(招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政策。
2020年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报考“限高等学校应届及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应聘”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按照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提供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对按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在考试总成绩公布之后3日内提供。
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3日9:00—10月15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10月13日11:00—10月16日16:00
报名方式:
1.计算机端:登录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uxian.gov.cn)报名;
2.手机端:应用“旗帜云考试”微信小程序,选择“2020年莒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行报名。
报名时优先推荐通过网站方式,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保证照片清晰可辨),按指定网站或“旗帜云考试”微信小程序提示要求,处理好后上传报名系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报名和考试,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网上初审
审核时间:2020年10月13日11:00—10月16日12:00
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确认初审结果。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后进行初审,其中对考生所学专业根据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进行审核,专业界定以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且在学信网上能够查核到的为准。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网上报名期间,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0年10月13日11:00—10月16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或应用“旗帜云考试”微信小程序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须于2020年10月21日9:00—10月24日9:3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和《2020年莒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初审通过后,于2020年10月16日12:00前将相应材料电子版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jxrsjrlzypzk@rz.shandong.cn,邮件主题应统一为:“笔试费用减免+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并拨打0633-7962716电话进行确认,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超过审核认定时间提交材料的,视为未交费不再受理。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岗位,取消招聘计划;乡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可按实有人数参加笔试、面试,根据考试考核情况确定是否聘用。
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改报只进行一次。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照资格审查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2020年莒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含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及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
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20年10月24日上午9:00—11:00
(二)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形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职业能力。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费按规定收取。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参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规定执行,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成绩、业务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核。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年龄、学历、经历等情况。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档案基本信息涂改严重、涉嫌造假、重要材料和信息记载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确因工作需要扩大考察范围的,须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
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莒县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其他
(一)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对公开招聘违规违纪相关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认定和处理。
(三)莒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633-7962716。
本《简章》由中共莒县县委组织部、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中共莒县县委组织部
中共莒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