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自愿、公平、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向人力资源机构即驻马店市锦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购买劳务服务方式实施,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不占单位编制。
二、招聘计划
招聘综合窗口受理人员25名。
三、招聘资格和条件
(一)岗位职责
积极为企业和办事群众提供咨询导办、取号预约、帮办代办、免费复印等服务。综合受理窗口人员协助服务对象进行网上申报、材料预审、办件跟踪及免费邮寄等服务。
(二)基本资格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3、品德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男性身高170cm及以上、女性身高160cm及以上;
6、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10月13日之后出生),有播音、主持相关工作经验且提供工作证明的可放宽至35周岁(1985年10月13日之后出生);
7、工作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遇事冷静,有较强的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调查的人员;
4、在全日制院校就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学历报考;
5、国家和省、市另外有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四、招聘方式
招聘工作由驻马店市锦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通过公开招聘的形式进行,包括信息发布、报名、考试(笔试、面试)、体检、公示、签订劳动合同六个程序。驻马店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纪委监察委派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纪检组对招聘过程进行全程指导和监督。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2020年9月30日在驻马店人才信息网(http://www.zmdrc.net)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网址:www.hazmd.lss.gov.cn)、驻马店市锦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众号(新锦程投资控股集团)、驻马店市锦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官网(新锦程集团http://www.szngfg.com/)、58同城、智联招聘等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9日-2020年10月13日。
报考者于2020年10月9日-2020年10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期间到驻马店市锦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雪松路与前进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鹏宇新城西门旁)进行现场报名并填写《驻马店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综合窗口受理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报名咨询电话:0396--3338577(驻马店市锦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政策咨询电话:0396--2609266(驻马店市行政服务中心)
缴纳报名费用:30元/人
2.报考资格审核
资格审查于报名当天现场进行,由用人单位负责。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历或学籍验证报告一份(学信网查询并打印)、二寸近期免冠红底彩照4张。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在职人员需提供有人事权限的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本次考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或弄虚作假的,查实后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
3.领取准考证
请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人员,于2020年10月16日8︰00至17︰30到驻马店市锦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领取准考证;进入面试的人员,于2020年10月20日8︰00至17︰30到驻马店市锦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领取面试通知单。
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并现场资格审查,并通过驻马店市人才信息网网站查询通知信息。因错过时间,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由驻马店市锦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汇总考试总成绩,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2020年10月17日进行笔试,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公布的为准,考试科目统一为职业能力测试,笔试满分为100分。按照岗位名额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达不到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考生可于2020年10月19日通过驻马店市人才信息网查询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2020年10月20日在驻马店市锦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领取面试通知单。
2.面试。2020年10月21日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单公布的为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3.考生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2020年10月22日在驻马店市人才信息网网站公布。
(四)体检
体检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达不到1︰1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入体检。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布。体检出现不合格或有弃权人员时,按所报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健康状况要求》(国人厅发〔2007〕37号)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及考试成绩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进行5天公示。如有不合格人员,按所报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签订合同
经公示无异议的录取人员,报考市政府办公室岗位的人员与驻马店市锦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驻马店市锦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派送录取人员至驻马店市行政服务中心开展工作。
六、岗位待遇
(一)录取人员岗位待遇分为基本工资、工龄工资两部分。岗位基本工资标准为大专学历2200元/月、本科学历2300元/月、研究生及以上学历2400元/月(均含个人应缴纳社会保险费)。工龄工资标准从连续工作满1年算起,每增加1年工作时间,增加100元的岗位工龄工资。
(二)录取人员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费用的个人部分由个人负担。
(三)录取人员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1年,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合同期满后根据各用人单位年度考核、岗位供求和工作需要,由用人单位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后续签劳动合同。
七、监督管理
(一)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录取人员的日常考勤、月度考评和监督管理工作,并对招聘人员实行退出机制。
(二)录取人员在工作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行政服务中心可以将有关人员退回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并停止拨付相关费用。
1.全年请假(事假、病假)次数超过30天、无故旷工连续15天或1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
2.针对中心领导指出的服务态度、用语规范、事项办理、迟到早退等问题拒不改正的,或不服从工作岗位调整的,或拒不执行中心领导工作安排的;
3.连续三个月综合考评均在后三名的,劳务公司将根据中心反馈的个人工作表现情况,决定与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4.工作态度不端正,一年内遭到3次群众投诉并查证属实的,劳务公司将根据中心反馈的个人工作表现情况,决定与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5.被市级(含市级)以上相关部门或新闻媒体曝光,情节严重对中心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劳务公司将直接予以开除。
6.升学、服兵役、移居境外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其他事项
本实施方案由驻马店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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