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砀山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计划(岗位)等信息在砀山政府网(http://www.dangshan.gov.cn)上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砀山籍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89年10月9日(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其他不宜聘用的人员;
四、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登陆砀山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dangshan.pzhl.net)报名。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9日9:00至10月13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考人员登录砀山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时,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砀山县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填写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砀山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10月14日16:00之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10月15日16:00前登录砀山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考试费用,共45元。
五、统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为2020年10月31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成功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于10月28日8:00至10月30日18:00登陆砀山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
笔试满分为120分。
本次考试设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60分,对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60分的考生,不予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在砀山县政府网公布。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按照《关于做好人事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97号)精神及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六、资格复审
按照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1:2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专业测试时间、地点见专业测试通知书。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7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70分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八、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统考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砀山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考试最终成绩按统考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确定。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1.2×60%+专业测试成绩×4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若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九、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十、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砀山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十一、签约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砀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正式聘用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月工资2560元,另给予办理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所需经费由县财政予以保障。
政策咨询电话:
砀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57-8778020、8095278
监督举报电话:0557-8020230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点击下载>>>
关于做好宿州市人事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docx
砀山县法院砀山县民政局
砀山县医保局砀山县退役军人局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