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直属(代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日期:2020-10-12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人防办”)直属(代管)事业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此次招聘包含市人防办直属(代管)6个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市人防办直属(代管)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道德修养,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2020年北京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普通高等院校、能正常参加2020年就业派遣的应届高校毕业生。
(三)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岗位要求且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起至10月20日17:00前。
2.报名方式:此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位报考人员限考1个岗位。请将以下材料按规定的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axtrpajy@126.com,发送邮件名称统一为:“报考单位+职位+姓名”。
(1)市人防办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首页和本人页)、学生证原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须毕业院校校级就业主管部门盖章;《成绩单》原件,须毕业院校教务部门盖章;大学英语等级证书原件;
(4)能够证明具备招聘单位所需资格条件的其它材料;
(5)个人近期免冠证件照。
第一项为Word格式,第二至第五项均为Jpeg格式,小于200KB。
(二)资格审查
1.初审:市人防办人事处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电子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市人防办将电话通知报考人员参加现场复审。
2.现场复审:参加现场复审人员需携带网络报名时提交材料的原件和纸质材料,到市人防办机关(北京市西城区槐柏树街北里8号)北楼108会议室进行现场复审。复审合格者,根据市人防办通知要求参加笔试。
如果某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未达到3:1的比例,此岗位等比例取消招聘(比如:某岗位拟招聘2人,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为5人,最终此岗位只能招聘1人)。
四、考试安排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每个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面试;未达到1:3的岗位,按成绩不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本人放弃面试的,需书面提交说明,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三)综合成绩
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方法,采取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笔试、面试和体检通知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在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网站(http://rfb.beijing.gov.cn/)另行发布,并电话通知报考人。
五、体检和考察
参加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六、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排名、体检和考察结果,在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网站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七、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笔试、面试和体检中作弊,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报名表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招聘岗位专业参照教育部官网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
附件:1.《市人防办直属(代管)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docx
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0年10月12日
(联系人:安欣联系电话:83116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