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科是金华市重点学科。主要担负全市及周边地区精神疾病的医疗、康复、预防、教学、科研及司法鉴定等任务。整体实力雄厚,具有解决精神科急、重、难病例的能力。是金华市精神卫生中心、金华市精神病防治康复技术指导中心、浙江省政府指定的精神病医学鉴定医院、浙江省精神卫生专科联盟单位、浙大医学院精神专科联盟单位。
心理科是浙江师范大学心理临床科研和教学基地。内设金华市心理咨询治疗中心,主要开展抑郁症、神经症、婚姻家庭问题、性心理问题、学生学习问题、儿童心理障碍等方面的诊治,并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金华市睡眠医学中心,是浙江大学医学院精神卫生中心睡眠医学专科联盟单位,中心开展专业的诊疗服务。
老年科又名金华市老年保健护理院,创办于2001年,是金华市首家集医疗、护理、康复、临终关怀、教学和科研于一体的老年专业服务机构。是全国爱心护理工程示范基地、浙江省省级医养结合示范点、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老年医学专科联盟单位。
因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10名编外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较强的沟通能力;
2、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能力;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见附件)
三、报名方式和地点
1、报名邮箱:jhsdeyy@126.com
2、报名地点、联系电话(见附件)
3、报名材料:金华市第二医院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本人身份证、与岗位条件相符的学历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证、护士资格证书及近期免冠1寸彩照。
4、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0月22日16:30。
5、资格初审: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0月22日下午16:30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将以邮件方式告知,请确保所留联系方式的正确和畅通,因个人原因错失通知的,责任自负。
注: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报名,上述材料扫描后打包发送,邮件名为:姓名+学历+应聘岗位。逾期不接受报名。
6、初审通过人员按通知的时间和地点领取准考证和个人健康承诺书,通知将以邮件方式告知,请确保所留联系方式的正确和畅通,因个人原因错失通知的,责任自负。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百分制,护理岗位考试形式分笔试和实践技能测试、面试三部分,分别以40%、30%、30%计入总成绩。
1、笔试:符合报名条件、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按实际报名人数进入笔试,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由考生本人签名的个人健康承诺书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实践技能测试:按招聘岗位实际参加笔试人数进入实践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填写《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材料不全或者所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时填写内容、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护理岗位按招聘岗位数量两倍进入面试,不足两倍按实际参加实践技能测试人数进入面试,其他岗位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进入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试成绩可在金华市第二医院网站上查询。
五、体检、考察
(一)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
六、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金华市第二医院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七、其他事项
(一)本简章未尽事宜,由金华市第二医院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2020年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受过行政处分至毕业时未撤销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1、参加本次笔试的所有考生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要求。考生需持身份证、准考证、个人健康承诺书、浙江省健康码“绿码”、体温检测正常方可进入考点。健康码“非绿码”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对考试当日体温异常的,经现场医务人员排查后,符合参加考试条件,进入备用考场考试。
2、开考前14天内来自(或途经)境外、国内重点地区(重点地区划分随相关文件动态调整)的考生,需在领取准考证时主动联系市二院,提供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3、请考生认真做好个人防护,通过考点入口时应戴口罩,在考场内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口罩。备用考场的考生应全程佩戴口罩。
4、考生到达考点,在检测、核验正常后快速进入,并在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引导下直接到达考场,防止任何形式的聚集。
5、考试结束后,考生分考场、分批次退场。在各考场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带领下,考生依次离开考点,避免人员聚集、逗留。
6、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将按相应的应急处置流程进行隔离,并对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管理。
7、考生刻意隐藏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将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8、因故不能参加此次考试的考生,作缺考处理。
特别提醒: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笔试的考生,如来自(或途经)境外、国内重点地区(重点地区划分随相关文件动态调整),务必提前到金华,为申请浙江省健康码“绿码”或血清、核酸检测,预留充裕时间。因身体健康异常,需“120”转运至定点医疗的转运检查治疗等产生的费用由考生自行承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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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第二医院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