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快我县脱贫攻坚步伐,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经县委研究,决定实施2018年度“百名人才引进计划”,根据国家财政部等部门印发的《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财综[2014]96号)有关规定,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现制定简章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总共招聘50名。
二、招聘条件
参加了2018年全区统一组织的公务员考试或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笔试成绩在110分以上的考生,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三、招聘程序及方式
1、发布公告:在《今日灌阳》微信平台及《桂林人才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告。
2、报名及资格审查: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笔试成绩网络打印版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考核:通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综合考察其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考试笔试成绩,毕业院校及专业,现实表现情况,有无违法、违规、违纪、失信记录等。
4、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要求,考生到灌阳县人社局领取体检表后自行到二甲以上医院体检,费用自理,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不再统一组织。
5、公示:经考核体检确定拟聘人员名单,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6、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由灌阳县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领导小组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和聘用岗位。
7、合同管理:由聘用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进行管理。
8、待遇:聘用后的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新录用公务员的工资标准(根据相关政策规定不可以发放的除外),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不办理编制手续。
四、招聘时间、地点
1、发布公告时间:2018年8月6日。
2、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8月13日、8月14日两天;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灌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江东新区双桥路人社局办公楼510室)。
3、考核、体检时间:2018年8月20日至8月24日。
五、招聘组织管理
1、成立灌阳县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领导小组,负责面试工作的部署及组织实施,领导小组组长由组织部长担任,成员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财政局等单位的有关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根据报名及岗位分布情况,从组织、人事及相关主管部门抽取具有人事考察经验的人员,组成多个考核小组,对报名资格审核合格人员进行考核。
3、整个招聘过程在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灌阳县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领导小组
2018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