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0名(详见附件1)。其中,县人民医院20名,县中医院15名,县妇幼保健院5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用人单位的岗位需求,通过考试考核的方式为我县医院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二、招聘的对象和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4、符合各报考岗位的专业、年龄和学历等要求并持有相应的资格证。年龄计算基准时为30周岁以下为1988年8月6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为1983年8月6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为1978年8月6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为1973年8月6日以后出生;
5、在职人员报考,需在报考人员登记表上写明在职简历,于报名期间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并由主管部门签署意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5年以内的人员;
4、国家、省和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2018年8月15日--- 8月19日。
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
2、报名地点:
报名地点:博爱县卫计委一楼大厅(海华路52号)。
3、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等有关证书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1寸免冠照片3张。报名考务费60元。由本人填写《博爱县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可以在博爱县人民政府网www.boai.gov.cn下载并填写,此为招聘的唯一指定网站)。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
4、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最低比例为3:1。若达不到上述比例时,递减该岗位招聘人数。递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者,该岗位不再招聘,该岗位已经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不愿改报的,退还所交的考务费。
5、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18年9月3日至9月6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18:00)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缴费收据,到博爱县卫计委人事科领取笔试准考证,并核对笔试准考证信息。如信息有误,在领取准考证时间范围内到博爱县卫计委人事科改校。未按规定时间领取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笔试准考证保留至体检结束。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采用闭卷考试。
笔试内容:医疗卫生基础知识、医疗卫生政策法规、时事政治等。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博爱籍毕业生(提供户口本和证书原件、复印件)、下派到博爱县服务或博爱籍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供户口本和证书原件、复印件)、参加焦作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博爱县农村连续任职满一个聘期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离任大学生村干部(提供博爱县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服务期限和考核结果证明)、参加“博爱县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和博爱籍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户口本、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和退伍证原件、复印件),笔试原始成绩加10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请于2018年9月11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将有关加分证明、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资料交至博爱县卫计委人事科。逾期不提交有关资料,视为放弃加分。拟加分情况经审核后将在博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地点在博爱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按照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同一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满分为100分)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逾期未领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考生放弃,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内容主要以医疗卫生基础知识为主。
如同一岗位参加面试人数较多,需要组织2个及以上面试组的,为避免面试成绩出现不平衡而影响面试的公平、公正,将采用“二次平均法”对面试原始成绩进行平衡,平衡后的成绩为最终面试成绩。
面试时,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形不成竞争的,组织现有人员面试,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结束后,考生本人面试成绩在候分室公布。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博爱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报考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同一岗位出现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分数高者优先进入,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加试面试,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有放弃或体检不合格,按岗位总成绩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果在博爱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四)考核
各岗位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考核由博爱县卫计委组织实施。考核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核结果报博爱县人社局。因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依次递补。
(五)聘用
根据参加考试人员的总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按国家相关规定,由博爱县人社局下发聘用文件,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由人才市场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正式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服务期限不得低于3年。
四、纪律与监督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有关规定,严格实行回避制度。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未按时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的,均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招聘过程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聘过程中若出现违纪行为,将对相关责任人依据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博爱县卫计委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0391—8682679(卫计委) 8683763(人社局)
博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