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县2018年公开招聘县环卫局政府购买服务岗位环卫工人公告
根据县人社局、县编委办、县财政局《关于印发<龙门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岗位暂行办法>的通知》(龙人社〔2017〕80号)精神,现将2018年公开招聘县环卫局政府购买服务岗位环卫工人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县环卫局政府购买服务岗位环卫工人53名。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县直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相应岗位设定的标准执行。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性别:不限;
2.年龄:女:18-45周岁(即1973年8月6日后、2000年8月6日前出生);男:18-50周岁(即1968年8月6日后、2000年8月6日前出生);
3.身体健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具备吃苦耐劳精神,有从事清扫、保洁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县环卫局政府购买服务岗位环卫工人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即2018年8月6日至2018年8月17日)。公告在龙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栏公布。
(二)接受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县环卫局具体负责实施。报名时间为2018年8月18日至8月19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为:龙门县迎宾大道699号(龙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会议室)。报考人员需提供如下证件和材料:
1.《公开招聘龙门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附件1);
2.居民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3张。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要求,准确把握报考岗位的具体条件,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第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为确保报考人员诚信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和代报名,报考人员须本人携带全部报名资料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报名。
(四)资格审查
按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由龙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用工单位,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表及各种证件进行比对审查。审查时,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与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要求不符的,取消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报名资料确认后,发放《准考证》。
(五)领取准考证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制作准考证。准考证的发放和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龙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栏)。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本人确实不能到场领取准考证的,可由他人代领。代领人必须凭本人和考生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领准考证。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面试和体检。
(六)考试
1.直接进入面试。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与应聘岗位特点的适应性。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
面试人选如有不可抗拒的因素放弃面试资格,须于面试人选名单公布前主动告知龙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人:梁蝶欣,联系电话:7872002)。面试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规定实施。参加面试人选名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在报名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龙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栏上公布。
(七)体检
1.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数,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实施。
(八)公示与聘用
1.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根据招聘名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环卫局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龙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栏公示7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由劳务派谴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合同。
(九)递补聘用
因考生体检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该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逾期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其附件。
(二)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公开招聘龙门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报名表.doc
龙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