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杭州市桐庐县旅游委员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桐庐县旅游委员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履行职位所必要的政治素质和政策业务水平,具有岗位所需组织、协调能力;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记录;
3、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要求;
4、本县户籍(户籍及年龄以2018年 7月31日为准);
二、具体岗位要求
岗位 |
人数 |
学历 |
专业 |
年龄 |
性别 |
要求 |
综合办公室工作人员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 |
专业 不限 |
35周岁以下 |
男女不限 |
文秘及旅游管理专业者优先。 |
三、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8月 10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桐庐县旅游委员会(桐庐县迎春南路258号国资大厦12楼1201室);
3、联系人:叶女士、方先生;联系电话:58593687 、64603072;
4、报名所需材料:
(1)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彩照1张;
(4)填写《报名表》(附后);
四、招聘办法、原则
招聘工作由桐庐县旅游委员会组织实施,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拟聘用人员,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本人书面申请自动放弃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聘用前与原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由本人负责与原单位办理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
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经考核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不能胜任工作的,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六、相关事项
1.一经录用,待遇从优。
2.本公告由桐庐县旅游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报名表
桐庐县旅游委员会
2018年 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