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共8家事业单位、共11个岗位,计划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1名。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其他要求及咨询电话详见《2020年杭州市临安区部分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二)》(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岗位所需的国家承认学历(学位)。其中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10月30日前取得并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0年10月30日前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大和网络教育等国家承认学历的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人员可以报考符合条件要求的岗位。2020年毕业的留学人员须在2020年10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由各招聘主管单位会同招聘单位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及2020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并结合岗位职责进行审核。
6.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30日及以后出生,有关年龄条件的计算均以此类推)。
7.要求临安区户籍的含临安区生源。要求杭州市户籍的是指杭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含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含杭州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户籍以2020年10月30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
部分岗位专项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生,招聘对象范围限定为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生。以下三类情形者视同对待:①在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②2020年毕业的留学人员;③2020年毕业、符合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规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生、2020年毕业的统招非全日制研究生及2020年毕业的留学人员可依据培养计划完成后取得的学历、学位条件应聘,取得相应证书的时限为2020年10月30日前。
各招聘单位户籍(生源)、年龄、学历、专业及其他报考条件以《2020年杭州市临安区部分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二)》(附件1)明确的为准。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临安区外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员、事业编制身份人员报考须征得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现为临安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员、事业编制身份人员不能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
三、报名事项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及缴费确认方式。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0年10月30日9时—2020年11月6日16时
网址:http://www.nbrc.com.cn(宁波人才网)
报考者登录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首页“事业招考”栏目中的考试“报名入口”,选择进入“2020年杭州市临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二)”,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职位进行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根据职位要求,仔细阅读有关内容,如实填写相关资料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报考人员报名后获取报名序号,同时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近期拍摄的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照片为30k以内,不大于120×1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
在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职位,各招聘单位暂不作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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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0年11月9日9时—2020年11月11日16时。
各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网上反馈并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三)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0年11月12日9时—2020年11月13日16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更改报考单位及职位并接受资格初审,改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3日16时。未及时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四)缴费确认
时间:2020年11月16日9时—2020年11月18日16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考生需确认是否完成缴费。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对通过初审但未达到开考比例不开考岗位的报考人员,另行通知可进行改报。缴费结束后,对有效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招考计划或不开考。对确认不开考的岗位但已经通过缴费确认的报考人员,另行通知可进行改报。
(五)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0年11月25日9时—2020年11月28日9时30分。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人才网“事业招考”栏目下“报名入口”,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笔试须知和考生健康承诺书。
(六)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注册但不报名或不缴费的,报考无效,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以实际缴费人数为准;报考岗位如有更改,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岗位为准进行资格初审;
2.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与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资格审查环节贯穿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情形的,将取消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4.报考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注册及报名、查询并再次改报、缴费确认、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逾期后果自负。
四、考试办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考试由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试题委托专业考试机构制作。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一门,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内容为客观题和主观题。
笔试时间:2020年11月28日。
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本人签字的考生健康承诺书、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三者缺一不可),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聘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一定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聘人数在2名及以下的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上述规定比例的,按岗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存在违纪情况的或缺考的,不得入围面试。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开—人事信息”板块、临安人才网公布,考生本人笔试成绩也可同时查询。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须进行资格复审。由区人力社保局统一部署和组织。各招聘主管单位及招聘单位按照确定的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入围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接受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后领取面试通知书和面试须知。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如有列入面试对象者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可在本招考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已与其他单位签约的,须提供协议书的本人联和签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解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已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还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临安区外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员、事业编制身份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2)。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合者,不得参加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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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面试
面试由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从面试合格人员中,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满分100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仍并列时,再加试一轮。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按职位将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招聘岗位有行业标准的可按照相关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体检项目予以核定、收取,并由考生个人承担。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有关规定执行并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对象名单公布后至办理聘用报到手续期间,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库。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市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六、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开—人事信息”板块、临安人才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拟聘用人员,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本人书面申请自动放弃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在公示结束后有放弃聘用资格、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以上情况均不再递补。
七、其它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组织方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本次事业人员招聘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开设的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2.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军队院校学历认定按照《2020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第四条规定执行。
4.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执行。
5.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包括笔试、面试成绩,以及面试、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均在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www.linan.gov.cn)“信息公开—人事信息”板块、临安人才网(www.larcw.com)发布。
7.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守《杭州市临安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疫情防控指引》(附件3)。
8.本公告由杭州市临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公务员招考录用办法。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74—87119087
咨询电话:详见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附件1)
监督电话:0571—63926061、0571—63723364
附件下载>>>
2020年杭州市临安区部分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二).xls
附件2:同意报考证明(临安区外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资格复审专用).docx
附件3:杭州市临安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疫情防控指引.docx
杭州市临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