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为市环保局增补辅助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补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标准,增补辅助人员。
二、增补数额及专业
此次共增补环保辅助人员10名,具体岗位专业、岗位条件等详见《2018年沧州市环境保护局增补辅助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
三、增补范围、对象和条件
增补对象、范围、条件同《沧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招聘辅助人员的公告》中的招聘对象、范围和招聘条件。
四、增补办法
从市环保局2018年公开招聘辅助人员中经过了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证件审核、面试等主要环节落选的人员中,按所需岗位、按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依次增补10名辅助人员。
增补人员确定后,按照《沧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招聘辅助人员的公告》中规定进行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公示、签订合同等环节。体检、考察、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五、增补纪律
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增补人员所持证件应真实、有效,资格审核贯穿增补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
沧州市环境保护局:3029432
沧州市人社局事业科:3206528
2018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