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济南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济南市专职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队伍建设考核办法》的通知(济食药监发[2018]2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情况,为进一步充实基层食品药品监管力量,提高我县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确保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报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专职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现就公开招聘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备正确坚定的政治立场。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平阴县常住户口。
(四)具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毕业证书须在2018年8月12日前取得。
(五)年龄在20周岁以上至40周岁以下(1977年8月12日至 1998年8月12日期间出生)。
(六)现从事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或在药品经营使用单位5年及以上的人员不受学历限制,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2年8月12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读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报考。
2、因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正在接受审查尚未有结论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4、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5、与原用工单位存在劳动纠纷的。
6、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7、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共招聘40名非在编专职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具体招聘岗位和条件要求详见《平阴县2018年非在编专职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招聘岗位汇总表》(附件1)。本次招聘的非在编专职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主要从事基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招聘人员须服从统一分配。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在规定的时间内,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和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8月11日-8月12日(周六至周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楼大厅
(二)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
1、应聘人员严格按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进行现场报名。报名前要仔细阅读招聘简章,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等条件,认真选择报考岗位,并于2018年8月12日前登录平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pingyin.gov.cn)下载《平阴县2018年非在编专职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招聘报名表、诚信承诺书》。
2、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需提交资料:
(1)《平阴县2018年非在编专职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招聘报名表、诚信承诺书》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个人所填写内容必须打印,签名处必须手写,贴好照片)。
(2)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有《就业报到证》的,也要提供《就业报到证》。
(3)户口簿(户口本需复印户籍页、索引页和个人页)。
(4)4张1寸与报名表同底版的近期免冠照片。
(5)报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岗位A的,有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经历的人员需出具食品药品监管单位五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证明及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具有药师及以上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需单位出具五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证明、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且提供药师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起止时间为2013年9月至2018年8月,同一行业不同单位的工作经历可连续计算。)
(5)报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岗位B的,在职人员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出具介绍信确有困难的,经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可在体检考察前提供,到时提供不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用于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原件留存复印件。
3、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还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4、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按照报考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核结果现场公布。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缴纳面试费每人70元,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5、报名和资格审查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岗位A被核减的招聘计划名额,调整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岗位B。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专业素质和综合分析等方面内容。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方可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数,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如面试绩出现并列,对成绩并列人员则重新组织面试。因弃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试用期自动离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也按上述方法等额递补。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对确定的体检考察人员,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
(二)考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有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平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聘用人员与劳务公司签订合同,由劳务公司再劳务派遣至用人单位,统一上岗培训试用,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结束后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试用期内自动离职或因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空岗,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进行递补,试用期满后只组织一次递补,逾期不再递补。
非在编专职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聘用,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督。聘用人员合同期为1年,工资每人每月1730元(不包括个人缴纳部分),随山东省最低工资标准变化进行调整,并按有关规定缴纳“五险”。所需资金由市财政和县财政共同负担。合同期满后,根据县政府研究意见确定是否续签合同。
七、信息发布和其他
此次公开招聘的简章、成绩、公示等有关信息通过平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pingyin.gov.cn)进行发布。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15605317752
监督电话:县纪委 0531-87883716
2018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