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居社区综治信息平台运行管理办法》和《关于做好县乡村三级综治信息平台值守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面向社会公开补招县乡综治信息平台专职值守人员16名,现将公开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有费县常住户口,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无违法乱纪行为。
(二)具有吃苦耐劳和奉献精神,服从工作安排,工作扎实认真,具有较强的责任心,组织纪律观念强,热爱综治工作。
(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除外),同等条件下计算机、文秘类专业和复员退伍军人优先。
(四)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0年1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不低于170cm。
(五)身体健康,相貌端正,形象良好,无纹身,无色盲;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8年8月8日至2018年8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凡逾期报名者,一律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二)报名地点: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服务大厅二楼市场管理科。
(三)报名方法:应聘人员需先到费县人民政府网站招聘公告中,下载并填写《费县县乡综治信息平台公开补招专职值守人员报名表》《诚信承诺书》(附件),然后携带填写完成的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须正反双面打印)、诚信承诺书和以下材料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还需提供:
1.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主页、索引页及本人单页);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有工作的必须开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书;
5.一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3张(报名表上需粘贴1张)。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笔试、面试人数应达到1:1.5的比例,如最终确定报名的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的1.5倍,不核减招聘计划。
(一)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名单并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示。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面试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参加面试,未能按规定时间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人员。如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优先进入体检人选。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
体检、考察参照相关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的,根据成绩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费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5日。公示期满按时报到的,列为聘用人员;不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空缺名额根据成绩依次递补。
五、招聘任职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三年(试用期3个月),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招聘岗位、政策待遇、管理服务、考核机制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16名县乡综治信息平台值守人员。考核结束后,考生按照总成绩从高向低依次选岗。
(二)政策待遇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2100元/月,试用期三个月。正式聘员工资为2400元/月,参加相应社会保险,并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逐步提高工资待遇。统一配发服装及必要的工作装备,并及时更新。综治信息平台值守人员的工资补贴、教育培训、服装装备等经费纳入县、乡财政预算,由县乡综治办负责考核,县财政局统一发放。
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因违反管理规定或个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予以解聘。解聘后不再享受本简章规定的政策待遇。
(三)管理服务
综治信息平台值守人员实行双重管理体制,工作业务上接受县综治办的指导;日常管理分别由所在的县、乡镇(街道、开发区)综治办负责。建立健全培训、管理、考核、奖励、监督、退出等工作机制。综治信息平台值守人员必须从事综治有关工作,乡镇(街道、开发区)任何部门不得借调使用。
(四)考核机制
县综治办负责综治信息平台值守人员工作的统筹规划、指导协调,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县、乡镇(街道、开发区)综治办负责对综治信息平台值守人员的管理使用和日常考核,考核每月按等次进行,考核结果作为年度奖惩、续聘、解聘的主要依据。对考核不合格,或因年龄、身体等原因无法承担日常工作,以及发生违法乱纪等问题的,予以及时清退并改聘。
咨询电话:0539-2110263 0539-5037316
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