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体检、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工作责任心强,无违纪、违法记录。
2.热爱校外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
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1日以后出生),文秘、新闻传播、汉语言文学等文秘类相关专业,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有相关工作经验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1月29日止(周一、周二休息)。
2.报名地点:丽水市青少年宫B204办公室(莲都区大猷街34号,滨水公园东侧)。
3.报名要求:请符合条件人员填写《丽水市青少年宫办公室文秘人员招聘报名表》,并提供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到指定地点报名。联系电话:2072138。
4.资格审查:按要求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选人员名单。
(二)考试
1.采取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按1:3比例确定入围下一轮考察的人员;
2.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1:1比例,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遇体检不合格,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工作待遇
1.录用者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结束年薪5万元以上,多劳多得,上不封顶。
2.享受全职双休,五险一金,带薪调休,各类假期,年度体检等。
3.本次招聘具体工作及未尽事宜由丽水市青少年宫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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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青少年宫
2020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