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招聘岗位:博物馆和景区讲解员
招聘人数:8人
二、报考范围和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素质高;
2、高中及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形象气质好,
4、男女不限,身高不低于1.58米;
5、年龄18岁以上(2002年1月1日以前出生),35岁以下
(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曾受过刑事、行政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养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予招聘。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1、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日至6日(每日8:30—17:00)。
报名地点:郯城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文体中心A号楼三楼)。
报名时应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2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4张。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范围和条件的,随时取消资格;弄虚作假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按百分制计分,现场打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统一宣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察和体检
成立考察小组,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同时,对其是否符合职位要求作出评价。参照体检的有关要求,组织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验。对因弃权或取消资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从报考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选,并按规定进行考察和体检。
4、聘用及聘用后待遇
经考察和体检合格后,按照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采取劳务派遣的形式派遣到郯城县博物馆、景区工作。新招聘人员由郯城县扬帆劳务派遣服务中心统一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个月(含在合同期限内),试用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公司。聘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可续聘。合同期内,对违反管理规定、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因身体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月基本工资2400元,并按照规定标准缴纳社会保险,并统一配发工作装。
四、有关要求
1、疫情防控。根据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在现场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入场时,应聘人员必须配戴好医用口罩,接受现场疫情防控人员测体温,查验健康通行码(山东电子健康通行码)及消毒,提交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4,自行下载打印填写),人员间隔保持1.5米以上,不符合疫情要求及无关人员不得入场,请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2、信息发布。应聘人员在报名应聘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及时通过郯城县人民政府网站了解发布的更新通知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县聘用制讲解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五、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539-6222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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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文化和旅游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