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人才短缺问题,根据《省卫计委 省委编办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贫困地区定向医学专科生引进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办发〔2016〕159号)和《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贫困地区定向医学专科生引进项目的通知》(川卫办发〔2018〕17号)精神,拟考核招聘定向医学专科生4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见《2018年岳池县考核招聘定向医学专科生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通过2018年5月10日至6月15日志愿征集,由省卫计委初审合格的52名贫困地区定向医学专科生(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18-35周岁(1983年5月11日至2000年5月10日出生)。
4、学历及专业应符合《2018年岳池县考核招聘定向医学专科生职位表》(附件1)的要求。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招聘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辞退或被解聘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试用期内或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其他不符合参考条件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上述人员的相关时间界定均截止到2018年5月10日。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均保留两位小数。
(一)缴费并领取准考证
应试人员须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于2018年8月9日-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携带身份证及两张小二寸相片在岳池县人事考试指导中心缴纳考务费130元/人(其中:笔试考务费50元/人、面试考务费80元/人),并领取准考证。未在2018年8月10日18:30前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卫生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当场公布应聘者成绩的办法进行,成绩取评委组独立打分后去掉最高分及最低分的平均值。
应试人员按本人所学专业分职位(具体见《2018年岳池县考核招聘定向医学专科生职位表》)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要求: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人员凭本人《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
(四)考试总成绩及公示
考试总成绩及职位排名在岳池县政府网站(http://www.scyc.gov.cn)上公示。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四、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并在岳池县政府网(http://www.scyc.gov.cn/)上公布体检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参加体检人员。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在临时指定的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与体检人员名单一并在岳池县政府网(http://www.scyc.gov.cn/)上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参加规定项目体检的应试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告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凡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再补检。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在该职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五、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核对象,由岳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习成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参考资格进行复审。对考核不合格和未按规定参加考核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岳池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cyc.gov.cn/)上公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聘用及待遇
(一)手续办理。经面试、体检、考核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县人社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审核后,按程序办理手续。拟聘用人员接聘用通知后须在半个月内办理完毕相关聘用手续,超过规定时间未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二)福利待遇。此次聘用人员均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进行管理,列占用人单位事业编制,其工资福利待遇按聘用单位同等人员对待;同时纳入项目管理,省财政按3万元/人予以补助,由县卫计局根据医学生服务年限、年度考核等实际情况,按照最长不超过6年发放的原则确定每年发放的比例或额度,补助到医学毕业生人头。此次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工作满6周年以上方可按有关规定进行工作流(调)动,服务期未满6周年调出本县、本人申请辞聘或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解聘的,须全额退还已享受的项目补助费用,缴入财政金库。
(三)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十二个月,试用期计入合同期内,试用期的工资福利待遇、社会保险等按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一)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岳池县纪委驻县人社局纪检组:0826-5243319
中共岳池县纪委驻县卫计局纪检组:0826-5233177
(二)政策咨询电话:
岳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人员管理股:0826-5245966
岳池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政工人事股:0826-5220214
九、特别提示
(一)招聘工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岳池县政府网(http://www.scyc.gov.cn/)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按照程序参加招聘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岳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岳池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