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人才强县”战略,助力天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天峨县将启动“峨城家书”人才回引工程,诚邀天峨籍或与天峨有特殊联系、目前在天峨县外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回乡发展。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引对象
(一)在天峨县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且在职在编的天峨籍人员;
(二)天峨县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中,非天峨籍的,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亦可报名:1.属于天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近亲属。2.属于天峨籍人员的近亲属。以上所指的近亲属指: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其他具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亲属。
(三)夫妻双方有一方符合以上条件参加报名的,另一方可同时报名。
二、岗位情况(共12个岗位)
(一)公务员岗位6个,拟安排在县直单位和乡镇。
(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岗位6个,拟安排在县直单位和乡镇。
三、资格条件
(一)政治素质过硬,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良好,热爱天峨,爱岗敬业,恪尽职守;
(二)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1月6日以后出生)。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拥有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9年11月6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拟调入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五)具有拟调入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回调人员在天峨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拟回调人员有下列情形的,不得调入: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3.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受政务处分尚未解除的;4.试用期未满的,履行服务期限未满的;5.未征得现工作单位及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的;6.其他不符合回调条件的情形。
四、回调原则
(一)编制空额原则。回调人员拟安置的单位,应首要确保有编制空缺。
(二)对口安置原则。拟回调人员按身份性质对等安排。
(三)服从调剂原则。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自觉服从组织人社部门工作安排和岗位调剂。拟回调的人员中,对现任副科级领导干部、乡镇团委书记、妇联主席、工会专职副主席、综治办专职副主任及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拥有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的岗位安排,可充分征求个人意愿。
五、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请(2020年11月6日—2020年11月23日)。如实填写《天峨县人才回引个人申请表》(附件1),连同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个人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登记表》(参公人员还需提供考试录用的相关文件)、《事业单位人员登记表》(无登记表的,需提供考试聘用相关文件)一并提交。属于第1类人员的,籍贯以户口本记载为准。属于第2、3类人员的,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等能够证明身份、近亲属关系的材料。报名材料按干部管理权限,通过现场报名、邮寄或电子邮件形式报送至天峨县委组织部或天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其中,公务员岗位的报送至天峨县委组织部人才股,地址:河池市天峨县六排镇大桥路29号县委组织部709室,电子邮箱:gbk7830056@163.com,联系电话:0778-7823588;事业单位岗位的报送至天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地址:河池市天峨县城东路121号,邮箱:texrsj@163.com,联系电话:0778-7822423。
(二)资格审查(2020年11月24日—2020年11月27日)。天峨县委组织部、天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进入考察审查环节;初审不合格的,不再纳入回调人员范围。
(三)组织考察(2020年11月下旬—2020年12月上旬)。天峨县委组织部、天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符合条件人数情况,确定具体考察方式。如申请回调的人员较少,可采取到人选所在单位实地考察的方式,确定回调人选。如申请回调人数较多,可根据实际采取集中面试、评议等方式确定初步人选,经组织考察、档案审核后,确定回调人选(具体以官方公布的考察公告为准)。考察环节结束后,将拟调入人员名单及初步安排意见报中共天峨县委员会。
(四)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等部门根据县委研究意见,为拟调入人员办理调动相关手续。
六、回调的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天峨县人才激励政策相关待遇。
七、凡在报考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进入考察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相应资格的,一律纳入天峨县组织人事部门报考者诚信档案库,今后五年内不得参加我县组织部门组织的人事考试。
八、咨询与解释
本公告由中共天峨县委员会组织部、天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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